《別讓我走》遲來的觀後感

劇名:わたしを離さないで
譯名:別讓我走
原著名稱:Never Let Me Go
首播:2016年冬季星期五22:00
主演:綾瀬はるか(綾瀬遙),三浦春馬,水川あさみ(水川麻美)

其實上年年中已經看畢此劇。但看完後心情感到很複雜而不知道怎去寫觀後感。直至最近原著作者石黑一雄成為新一屆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後,這部作品的資訊再次出現於社交網路上,我方才再想起一些關於故事的感想。

《別讓我走》的原著小說《Never Let Me Go》是日裔英國作家石黑一雄2005年出版的作品,同名的電影版(由Carey Mulligan,Keira Knightly及Andrew Garfield主演)於2010年上映。在日本方面,這故事在2014年被改編為舞台劇(主演為多部未華子,三浦涼介及木村文乃)。

日裔作家寫的一部英文作品,能夠改編為英語電影及日語戲劇,我覺得是十分有趣的事情。

(警告:以下部分有劇情描述)

 

在《別讓我走》的平行時空裡,人類複製的科技在數十年前已得到重大突破。此後,政府有系統地製造複製人,採摘他們的器官來移植給病人。其中一些複製人兒童被安排在一家寄宿學校生活。劇中的三位主角就是當中的學生。劇情主要描述他們在學校的生活以及之後的掙扎。

在劇集開始時,在討論板上有論者把故事的設定跟美國電影《絕地再生》(The Island)比較。我也先入為主,以為故事的主角們就跟《絕》的主角那般,並不知曉自己是複製人(而外間也對他們一無所知)。當劇初的新人老師發現學校用近乎洗腦的方式向學生灌輸「捨己為人」的概念時,我還以為她會向外界舉報。但她被校長訓話一頓後,卻只是絕望地保持沉默。

原來她到學校任教的時候,是一早就知道的。

隨著劇情發展,主角們出來社會之後,我才發現,其實所有人(包括複製人本身)也知道複製人的命運:重要的身體器官被採後,無法再活的複製人就會被焚毀丟棄,結局和牲口無異。

我覺得,故事裡的複製人可以作為一個比喻。現實生活中(還)沒有複製人,但世界上卻也有人廉價地出賣自己的勞力,燃燒自己的生命(例如製造成衣的廉價勞工,或是為外判商打工的清潔工人)。他們所做的事,卻支撐著現代社會的運作。

社會大眾對他們並不是一無所知,但大都對他們的景況無動於衷。原因,從「我也不能做甚麼」,「不關我的事」,到「現實本應該就是這樣」都有。

一個穩定的社會系統之所以無法撼動,除了因為強權的存在,更重要的是大眾的不作為。

 

面對這個(對複製人來說)不公義的制度,劇中出現了兩種態度:像其中一個寄宿學校的學生那般,連結同情複製人的人類密謀反抗,或是像學校的校長和老師們那般,一邊試圖令複製人有一個有意義的童年,一邊嘗試在體制中改革制度。

這有點像某地的政治現況。

令觀眾感到失望的是,兩種路線都是而失敗告終:反抗者被軍警鎮壓,逃過追捕者在大眾面前以死鳴冤卻無人理會;校長和學校處處向制度妥協(例如把逃跑的小童交出去,大概就是換取制度容許學校繼續存在的交換條件),但最終也難逃被閉關的命運。

我有時會想,到底學校所作的是不是好事?受過教育的複製人們,童年確是比較充實,長大後跟其他複製人比較也好像高人一等。但這也意味著,他們自我意識會比較高,也可能因為自身不可抗的命運更覺痛苦了。

這麼說來,與其等待那永不會發生的外來改變,倒不如奮起反抗,不成功便成仁,痛痛快快作個了斷?(尤其是像故事中的複製人,反正都是一死而已)從這角度看,也許就能了解勇武抗爭路線的吸引之處了。

 

除了社會和道德議題之外,《別讓我走》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兩個女主角恭子(綾瀬遙)和美和(水川麻美)之間那自小相爭,相妒,卻又相依的複雜關係。相對來說,恭子和友彦(三浦春馬)的感情線就相對失色了。

美和自小就對恭子心懷嫉妒,總是有意無意的傷害恭子(無論是小時候偷走恭子珍而重之的CD,還是後來想搶走友彦而揭露恭子的秘密)。在一般的環境下,兩人大概都會憎恨對方,能不見就最好離對方遠遠的。

但無父無母,孤立無援的她們要長大和生存,就只能靠對方扶持。久而久之,就有了一種互相依存的情感,長大後更會認定對方是世上最懂自己的人。

所以,恭子才會決定盡心盡力的去照顧器官被摘後身體虛弱的美和。也因為往日的情誼,兩人最終和解,一起面對美和生命的終結。

 

P.S. 水川麻美的演出令我有驚喜;雖然我也喜歡看綾瀬遙演喜劇,但總覺得她演沉重的戲劇時有另一層的深度。

《東京女子圖鑑》觀後感

 

劇名:東京女子図鑑(東京女子圖鑑)
首播:2016年12月網路劇
主演:水川あさみ(水川麻美)

(警告:內有劇情)

如同《東京傷情故事》,我也是衝著劇名中「東京」二字去看這劇集的。也許我其實與十九歲那年,第一次看《戀愛世代》的我沒兩樣,對這城市的一切著迷和好奇。就如故事開始時,中學時代的女主角那般。

雖然此劇每集只有二十多分鐘,但箇中有不少細節值得一再回味,製作毫不馬虎。

「你還覺得東京是閃閃發亮的嗎?」

故事的尾聲,女主角綾歷遍情傷,也對自己在東京二十年來是否有得著而感到迷惘。遠避故鄉的她,有萌生過離開東京的念頭。但最終,她還是選擇回去,繼續尋覓屬於自己的幸福。

為什麼她會回去?在鄉下當個大人物不好嗎?

「怎麼你去了東京幾年,講話怎麼變得這麼尖酸刻薄了?」

「是二十年啦!」

沒錯,原來不知不覺間,綾已經在東京生活了半輩子了。當移居到一個新的地方後,不論開始時對那地方的感覺是喜愛還是厭惡,人的性格,價值觀,和行為也會隨年月慢慢的跟當地同化。一轉眼,就發現自己已變得跟原居地格格不入。(更有可能的是,移居者變成了非此非彼的「中間人」)回去的路,早已經斷了。

綾早已融入了東京這城市(雖然她進不了那港區貴族的世界,但那是連東京在地人也是遙不可及的)。她早已習慣尋找

人就是要到了某個年紀,經歷了多少無常,才了解世上無論是婚姻還是愛情都未必會是永恆的。人生,並沒有一個叫「以後一直幸福快樂」的終點。到頭來,當尋找幸福已成為生活的一部分時,追尋幸福的過程本身或許已經變成人生的意義,也就是命運的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