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我和Rachel又血拼了一整個白天之後,我本以為她晚上又會去跳舞。但她卻說,要去吃一餐好的。
「你可以放心請我,我不會誤會的。因為男士請美女吃飯是正常不過的事。」她如是說。
…好吧,我認了。
就是有願意請女生吃飯的男生,才會有視被請為天經地義的女生啊!
我們去的餐廳,在西新宿一棟商業大廈的五十二樓。Rachel預先訂了位,還幸運地被編排到靠窗的位置,讓我們能夠清楚看見窗外東京的夜景。
看到這排場,我心裡對這裡的價錢已經有個譜了。只是不知道這裡接不接受信用卡?
「我有一個問題。」點過餐之後,Rachel說道。「你說你都很閒,所以你在假期時都在做甚麼?」
我喝了口茶,說道:「也沒甚麼啊。都是看看影碟,上一下網,每隔一段日子就整理一下住處。」
最近的假期活動,不就是自費出國去供人差遣了。
我續道:「像我這樣的平凡人離開校園,開始工作之後,生活就是淡淡似是流水啊。」
「啊?」
「那是陳百強的歌啦!」
Rachel不會連陳百強是誰也不知道吧?這很難說,畢竟他過世的時候她才只得兩三歲…
「啊,我知道他。我媽到現在還會經常聽她的歌啦!」她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樣。
…我不被當叔叔也不成就是了。
「你的生活這麼無聊,為甚麼不拍拖?」Rachel問道。
「我有拍過拖啊。」
「你都懂得說是『拍過』了,那跟現在單身有甚麼關係?」她反問。
「…」
其實是沒有關係。只不過每當有人問我有沒有女朋友的時候,我都習慣反射性地答說我有談過戀愛。或許,我是怕別人誤會我連女生的手也沒試過拖?
又一次證明,我很在意別人怎樣看我。
我只是攤了攤手。「對於我來說,單身或是在談戀愛,都只是單純的一個狀態而已。」
「即是怎樣?」
「打個比方吧。若妳有天晚上打電話問我在做甚麼,我可能是在家裡看書,或是跟朋友在打球。對於我來說,我對兩種活動都不排斥,但也不會說喜歡到非要其中一樣不可。」
「看你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你不怕一輩子都是一個人嗎?」
「那也是沒辦法的事啊。」
「你真的有拍過拖?」Rachel瞇了瞇眼。
…
「當然有,我不騙小孩子的。」我說道。「雖然是大學時代的事了。」
「那一定是當年人家甩了你,甚至是劈腿,所以讓你有陰影。」Rachel玩弄著水杯。
我正要開口否認的時候,轉念一想,算了,解釋也只會被當作掩飾。
「總之,有試過拍拖就好,不是所有人也需要有人陪伴的。」我聳了聳肩。「畢竟不是十八廿二了,不會一整天都只是想著情情塔塔的事啦。」
Rachel說道:「說到底,你只是怕麻煩罷了。」
當侍應生把食物端來的時候,Rachel的手機響起短訊通知。她拿起看了一看,看了我一眼,按了一下回信鍵,但又臨時改變了主意,把電話收起。
「男朋友?」我問道。
Rachel抿著嘴點了點頭,反問道:「是又怎樣,有關係嗎?」
我沒有立即回答,只是轉頭看了看外邊的夜景,然後轉回來面向正等待答案的她。
對啊,有關係嗎?
我聳了聳肩。「對於我這種大叔,當然沒有關係囉。」
對於Rachel,我可從來沒有非份之想,真的。我這種無車,無才華,無有錢老爸的男生(是不是用「男人」比較適合?),哪敢高攀人家這長得漂亮,家裡又有錢,日後還有可能成為明星的大小姐?
別開玩笑,她今天拿著的手袋,大概值我一個半月的薪水。
她忽然開始從不同的角度看我的臉,像是想從我的臉上看到甚麼。
我問道:「怎麼啦?」
「我在看看你有沒有一絲失望的表情啊。」
我沒好氣的說道:「我心裡正在淌血中啊。妳看不出來嗎?」
「都不好玩的。」Rachel嘟著嘴。「算啦,告訴你好了。是你的姑姐傳來的。她提醒我要幫她買點東西。」
該死,我居然真的有一點點高興。
「噢,是嗎?」我只是低著頭,用不在乎的語氣說道。
那麼,她究竟是有男朋友還是沒有?算了,關我甚麼事。
吃飽了飯,我和Rachel往新宿車站進發,準備乘電車回飯店。
晚上非辦公時間的西新宿,靜悄悄的,途人稀稀落落,只有間中經過一些餐店門前的時候才聽到熱鬧的聲音。
我和Rachel並肩走著,踏著緩慢的步伐,好一會沒有說話。
很奇怪,雖然我知道明天會和她一起回到香港去,但這時候的氣氛,卻有一點離別的味道。
「喂。」Rachel忽然說道。
我問道:「嗯?」
「前兩天我收到電影公司的通知,說我被選中了。」
「啊?是當女主角嗎?」我問道。
「不是啦!」她失笑。「是個三線角色,全齣戲裡大概有十句對白那種。」
「但第一次出演,還是值得高興的啦。」我說道。「恭喜妳。」
她「嗯」了一聲,點了點頭。
「接下來的工作都排得很密。我下個禮拜又要回來日本工作了。」
我笑道。「工作多是好的呀,尤其是你們這一個行吧?」
「我是想說,我和你可能有一陣子不能見面了。」Rachel轉過頭來看我。「所以我才要和你來日本呀。」
我停下了腳步。
只聽她續道:「因為工作一忙,就沒時間購物了。」
哦。
「這樣的話,我們就和一個月前那般好了。」我抬起頭,望向遠處的大廈。「我不認識妳,妳不屬於我。」
她聽得出這是陳奕迅《十年》的歌詞,笑著接了下去:「我們還是一樣。」
半晌無言之後,Rachel忽然輕哼起歌來。我聽了兩句,心想,那不是我和她第一次見面時合唱的歌嗎?
她看了我一眼,沒有理會我詢問的眼神,只是繼續哼著。
我看著Rachel的側臉,想起當初遇上她的時候,目光被她所吸引,只是因為單純的覺得她很亮眼。然而,經過相處後,她卻讓我會想去多了解她,真正的去認識她。
很可惜,我和她的交集,大概快要結束了。
Rachel,雖然跟妳的交集不多,時間也不長,但在十年後,縱使我們不再相識,我想我還是會記得妳的。
想到這裡,她剛好唱到男聲開始的部分。我自然而然的接了下去。
Rachel對我笑了一笑。
就這樣,我們兩個懶得理會有沒有人向我們投來異樣目光,自顧自的哼著那一首讓我們相遇的歌。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