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已經十年了

「21」這數字,跟我的寫作經歷有著種種巧合。例如我第一篇印行成書的長篇故事《相擁時,或許可以找到愛情》,是我寫的第二十一個故事。

(路人:我數過,哪有二十一篇?)

(深霧:因為…)

而《相擁時》剛好是雅書堂Elegantstory系列的第二十一本書。這書出版的時候,我二十一歲。

還有至少多一個巧合,我在網路上發表的第一篇故事《我愛她,那個暑假》(不是剛才那篇啦),發表的日期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對,就是十年前的今天。
十年前,一直到現在,我的寫作動機沒有太大的改變,都是純粹想滿足自己的表演欲和虛榮心而已。

為甚麼要以寫作來「表演」?因為我在公開場合說話會緊張,演不了話劇;歌是很喜歡唱,但這麼多年來都是五音不全;手指和眼睛完全合不來,也學不了樂器。

所以,就唯有隨著自己來得很慢的靈感,寫寫文章,妄想展示自己和別人不一樣的地方罷了。

 

最近有朋友問我,有沒有想過不再寫下去?我的回答是:「不用想了,現在也不見得有寫啦!」

我大概是不會有「封筆」這種舉動的。除了因為我是用電腦打文之外,我覺得想到甚麼就會寫,想不到就不寫,根本不存在「要不要封筆」的問題。

所以,之後的日子,我的寫作應該還是會斷斷續續的進行吧!(笑)

 

這是一篇十周年感言,所以老套的說話還是要說的。 XD

很感謝正在看這篇文章的你,無論你是從十年前,或是幾日前開始看我的文章。當然也要感謝網路。自己的寫作成果能夠被人看到,是件快樂的事。

5 Replies to “原來,已經十年了”

  1. 10 年…不簡單呢!
    有些人有些事,十個月已經熱情冷卻了!
    十年前才剛有msn, 現已發展到那麼複雜的系統,十年後不知又會是何景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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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相同的名字
    相同的兩位男女主角
    十年前和十年後的相遇
    讓我想到電影 Before Sunrise 和 Before Sunset 的內容
    也讓我想到一首很喜愛的歌 陳奕迅的”十年”

    希望在下一個十年
    可以讀到更多精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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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wendy: 呵呵,我自己覺得最慚愧的是,這十年來我都不夠努力寫啊。 :p

    十年後的事誰知道呢,只希望我還是有恆心去寫作就好了。 🙂

    NT: 謝謝你。因為有人很喜歡寫這種多年後重遇的情節,所以在下一個十年你還是會看到很多這一類的故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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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Hi~ 深霧:
    讀你的文章有一段時間了,但總是當個潛水客^^”
    非常喜歡你細膩的文字與對音樂、電影的欣賞觀點。

    去年因為讀了你寫的「我聽他的第一首歌-第二最愛」而找到這裡,我在當時就將你的部落格連結在我的邊欄,偶而會過來看看。

    同你一樣,我非常喜愛古巨基的歌,特別是當年在他台灣發行「幸福號列車」的那個階段,每一首歌我都聽了又聽,格外的喜歡「從前情人好嗎」(即第二最愛的國語版)與「冬天」,同時也想告訴你我很喜歡你分享的「如果我是陳奕迅」這首歌,(我在台灣從來沒聽過這首歌,第一次聽到還真的以為是陳奕迅唱的哩!)

    知道你是香港人的時候覺得很訝異,因為你的文字不太常出現香港人慣用的口語字(我雖然懂一點廣東話,但那樣的文字往往讓我覺得不容易閱讀,聽跟閱讀並竟是兩回事)。我跟我先生也都是讀工程系系畢業的,很高興看見讀工程系也出「文人」,呵呵…(請原諒我囉哩巴嗦的)

    Anyway,只是想告訴你,喜歡你的文字,希望你能這樣一直寫下去,用文字寫下往後無數個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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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Phoenix:

    非常感謝你的留言。 🙂

    古巨基的歌,的確是我中學時期的最愛。那幾張專輯,我到現在還都記得一清二楚。現在聽歌,一張專輯我都可能只會對其中兩三首歌有印象。

    《如果我是陳奕迅》是首好歌。我也蠻喜歡Mr.的音樂,希望他們有朝一日會紅吧! XD

    謝謝你喜歡我的文章,我會嘗試努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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