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是甚麼時候和怎樣開始寫作,我好像講過很多次了(或許在這blog上也有講過也說不定?)。但我還是要不厭其煩地在這裡原原本本的說一遍。(路人:ZZZZzzzz…..)
小學的小時候開始喜歡作文(雖然經常拿低分)和看故事書。小學四,五年級開始接觸愛情小說(詳見前文Those were the Days)。到了加拿大之後,有些時候放學後要乘公車。在公車上,我開始構想一個男女主角在公車上相遇的情節(天,這是多麼老土啊)。但我一直也沒有想過要把這種斷斷續續的構想寫下來。之後的幾年,這構想一直也沒有付諸實行。我的小五程度中文,也只是靠看三國演義(這要謝謝光榮三國志系列)和金庸小說來勉強維持著。
一直沒有開始寫作的原因,很大部分是因為覺得沒有渠道發表。寫了,沒有人看又有甚麼用呢?
是的,我就是有這麼一點虛榮心,和表演慾。
後來,九年班的時候,我接觸了網路,開始建網頁。開始的時候開了個NHL電腦遊戲網頁,後來作Championship Manager的。到了十一,二班,我才想起要做一個關於自己的個人網頁。
但個人網頁要放甚麼呢?有一天,在家吃午飯時我忽然想到,不如放自己寫的故事吧!
於是,我的第一篇小說便開始構思了。
看到這裡,大家有沒有察覺到上邊那幅看來這麼陌生圖片?那是古巨基在一九九八年出的國語專集,名曰《路邊攤》。推出的時候,時值古巨基轉唱片公司的時候,所以除了忠心古巨基粉絲之外,大概沒有人知道這專集的存在。那麼,這專集又跟我的小說有甚麼關係呢?
答案就是:我的第一篇小說的名字,《我愛她,那個暑假》就是取自《路邊攤》的一句歌詞。
開始寫作的時候,我已經有好幾年沒有寫中文,文筆生澀不在話下。一句句子,往往要重寫三,四次才會看來較為通順。因為很多字都忘了怎麼寫的關係,寫作都是靠廣東話輸入法(如今也是這樣)。短短五千多字的故事,就花了整整一年寫作,不能不說是紀錄。
第一次寫小說,自然而然的就會寫自己熟悉的場景,人物背景也是跟自己相仿。
故事的大綱很簡單:一男一女在香港認識,在有機會發展之前,男的便移民到加拿大去。在偶然的情況下,兩人在溫哥華再遇,成為情侶。但最後卻因女方要到英國升學而結束了感情。
很芭樂的劇情。但我當時還沒有拍過拖(現在也不見得很有經驗),你想我怎樣?
當在我把這篇嘔心嚦血,驚天地,泣鬼神的大作放上網上的時候,會有甚麼事發生呢?
且看下回分解吧!(觀眾丟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