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一點逗留,如果你愛過我 – 《Before Sunset》觀後感

看罷《Before Sunrise》,當然就要看續集《Before Sunset》(台:愛在日落巴黎時,港:日落巴黎)。在觀眾的心目中,兩部作品的關係已經比一般的前集續集更密不可分。英國《衛報》在2010年評選有史以來最好的浪漫電影時,乾脆把兩作一拼點評。(它們是第三名)

 

看《Before Sunrise》的時候,我覺得自己應該在年輕一點的時候看。看《Before Sunset》時,我就覺得時間剛剛好。大概,那是因為戲中的男女主角的年紀跟我現時的年齡相若吧。兩人初遇的時候,都是在聊工作,社會問題這些「成熟」的話題,聽起來是多麼似曾相識。

經過九年之後,兩位主角成長了。驟眼看來,Celine的面容清減了,眼角的旁邊多了皺紋,臉上的稚氣也不復見。但是,她的一顰一笑,卻散發著另一種不同的魅力。Jesse雖然還是蓄著鬚,但卻已經不是昔日那身無分文,吊兒郎當的大男孩,反而多了一點點Tom Cruise的味道。(也正如某香港知名blogger所說,由不情願付鈔變成搶著付鈔了XD)

 

故事一開始,觀眾看到Jesse把自己和Celine相遇那一天的經歷寫成小說後成為了作家。在巴黎的新書宣傳會上,Celine去找Jesse,觀眾終於知道兩人在九年前的六個月後並沒有再見,這九年來也失去了聯絡。

因為Jesse要在當晚趕搭飛機回美國的關係,兩人相處的時限比上次還要短促,就只有一個多小時而已。

兩人還是老模樣般的一路走著,在言談中慢慢的讓觀眾知道他們這些年來的生活:Jesse跟女友奉子成婚,但其實卻不愛對方;Celine曾經去過紐約生活幾年(同一時間Jesse也搬了去紐約),感情生活一直也不順遂。

從一開始,Jesse的態度顯然比較積極(縱使他是有家室的那個),每當Celine說要說再見的時候,總是在找藉口,一時提議要搭觀光船,一時說要載她回家,到了Celine的家又說要聽她唱歌。反之,Celine一開始時比較含蓄,直到在車上卻一下子爆發出來。原來,兩人一直都忘不了在一起的那天。

觀眾可能很自然就會想,到底是因為他們之後的感情生活不愜意才會想念對方,還是因為他們太想念對方,才導致和別人相處得不愉快?這個問題,大概連當事人也回答不了。

至於Jesse最後有沒有趕上那班機,結局沒有明說,一切有待下回分曉了。

 

Celine: I was having this awful nightmare that I was 32. And then I woke up and I was 23. So relieved. And then I woke up for real, and I was 32.

(我在惡夢中夢見自己已經三十二歲。我醒過來時想起自己是二十三歲,心頓時安了。但到我真的醒過來的時候,原來我是三十二歲)

是的,有人也快要三十二歲了(默)。對於我來說,這是一個充滿疑問的年齡:我在之前的十年有好好為未來努力過嗎?現在才來努力會不會太遲?我還有心力去努力嗎?我有好好享受過青春嗎?只談過一次戀愛會不會太少?到了這個年齡,我是要堅持故我,還是要改變自己?

真是一場惡夢。

 

Celine: Even being alone it’s better than sitting next to your lover and feeling lonely.

(孤單一人總好過在愛人身旁感到寂寞)

很多人都誤解孤單等於寂寞。當我跟人說我一個人去旅行,或是一個人去看演唱會的時候,總會有人問:這不是太無聊了嗎?

但我可以非常肯定的說,最令人難受的寂寞,是要面對一個(或是一班)完全不了解自己的人。當身旁的人都理解不了自己心中想法的時候,那些旁人其實跟一堵牆沒有分別。

 

Celine: I guess when you’re young, you just believe there’ll be many people with whom you’ll connect with. Later in life, you realize it only happens a few times.

(我想,當你年輕的時候,你會以為往後你還會遇到更多心靈相通的人。到年紀大了,才發現其實這種相遇只會發生幾次。)

Jesse: And you can screw it up, you know, misconnect.

(你還有可能會弄砸了,就這樣就錯過了)

有時翻看ICQ裡,那些跟(已經失聯的)網友的對話紀錄,會覺得自己很容易就跟對方暢所欲言,認識新朋友不是那麼一件難事。但真正聊得來,十幾年來還有聯絡的,卻少之有少。當看清這個事實之後,就變得沒那麼積極去結識新朋友了。

又或許這麼說,大家都已經懶得把自己的心路歷程一次又一次的搬出來跟新認識的朋友分享了。

 

Jesse: You want to know why I wrote that stupid book?

(你知道我為甚麼寫這蠢斃了的書嗎?)

Celine: Why?

(為甚麼?)

Jesse: So that you might come to a reading in Paris and I could walk up to you and ask, “Where the fuck were you?”

(等你來我在巴黎的讀書會的時候,我可以親口問你:「你他媽的為甚麼那天沒出現?」)

能為一個人寫一本書,把自己對對方的感情傾注每一頁紙上的字裡行間,是件美事吧,我想。縱使那段感情最後可能是無疾而終,但至少還有文字可以印證它曾存在過,不至於到頭來一無所獲。

但這種事,跟遇上知己那般,是可遇不可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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