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他,那個暑假
Friday, August 21st, 2009這幾年來,我去婚宴的次數,已經多到我數不清了。 這一次,是溫哥華的中學同學結婚了。 自從中學畢業後到英國讀書去之後,我就沒有再回來過。屈指一算,原來已經超過十年了。父母回流到香港,初戀男友早就散了,所以我也沒有甚麼要回來的理由。說起來,這次來溫哥華,某程度上也是因為一些偶然的因素而已。 我在酒家門口的接待處熟練地辦妥登記,送禮金,簽名,跟新人道賀和合照的手續之後,便逕自來到被預先安排的一桌。 圓桌四周的十個坐位已經被佔了七個,有我認識的中學同學,也有我不認識的,大概是同學們的另一半吧。 我跟他們打了個招呼,除了其中比較熟稔的Joey和Lisa同學曾在香港見面聚舊之外,其他的同學都是十年沒見了。 「妳一個人來嗎?」Joey問我道。 「對啊。」我下意識地看了一看身旁的空位。 Lisa問道:「甚麼時候輪到妳請喝喜酒?」 又是這個在婚宴場合經常被問的問題。 「得要找到個人肯要我才成。」標準的自嘲答案。 大學時代開始以來,我不是沒有過談戀愛,但都是分手收場:有很平靜的分手,也有試過要因分手而要轉工來退避三舍的。雖然我跟朋友提起這些情史的時候都會強調遇人不淑的是自己,但在一個人的時候,我還是會暗暗地想,為甚麼結局總是這樣? 更讓我受打擊的是,我的前男友,到現在大都結婚了。 話說回來,我那中學時代的初戀男朋友,現在怎麼了?幾年前我在香港見過他一次,但他竟卻沒有跟我打招呼,真是沒有風度。當時的我見狀,也扮作認不出他算了。 等等,他今晚會不會也來飲宴? 一想曹操,曹操就到。果然,在婚宴正要開始的時候,他就趕到了。 「對不起,剛剛開會超時了,所以遲到。」他跟眾人解釋道。 當他正要在我的對面坐下的時候,坐在我旁邊的男同學說道:「你坐這邊吧。讓你和她聚聚舊嘛。」 我看著男同學移位後坐下時偷笑的神情,心想,都幾歲了,還是像唸書時那麼無聊。也許,愛看戲的心態,是十年如一日,不會變的。 「好久不見。」他在我身邊坐下的時候,向我笑說道。 他的容貌並沒有太大的變化,但他的笑容,卻帶著一點世故,又有點客套的感覺,是我沒有見過的。 我跟他打過招呼之後,並沒有太多互動,只是各自吃著東西,各自跟同桌的舊同學聊天。 尷尬?別傻了。 今時今日的婚宴,當然少不了用PowerPoint做的照片合輯。這種幻燈片,大概都會從一對新人的童年照開始,然後到求學時期,到兩人的出遊和生活照,最後就是婚紗照。 有點意想不到的是,當屏幕展示新人的中學時代照片時,我在那些團體照裡找到我,還有當時還是我男朋友的他。 剎時間看到十幾年前的自己,我只有一個感想:我老了,嗚。 我轉過頭去看他,剛巧看見他也轉過頭來。他給了我一個微笑。 跟之前他跟我打招呼時的笑容,他這一笑,比較像從前的他。大概是因為照片勾起了從前的回憶吧? 我也回他一個微笑。但不知道由他看來,我的笑容有多少改變? 他稍微靠近了我,輕聲問道:「這些日子以來過得可好?」 「普普通通吧。日子都是這樣過啦。」 「一直都是在香港嗎?」 「對啊。」 屏幕還是不停地閃著。 他說道:「其實幾年前我在香港見過妳。」 我知道啊。 我問道:「是嗎?那你怎麼沒有跟我打招呼啊?」 他低了低頭,笑道:「因為當時的我不敢。」 哼,算他夠坦白吧。 幻燈片播放完畢,燈光亮起,吃喝繼續。 不同的是,我和他開始能夠自然地聊天,拿對方的舊事來開玩笑。我發現,我和他的默契原來還在。 畢竟,我和他不止談過戀愛,還是自小在香港便相識的朋友。 在話題之間的短暫沉默時,我忽然想,若是當年我沒有到英國去唸大學的話,我和他現在會怎樣?會不會已經結了婚? 但更有可能的是,我和他會不歡而散,生死不相往還吧? 到了這個年代,有多少初戀可以有幸福的結局呢? 十一時,宴會結束,我和他步出酒家時,他問我:「妳這幾天都住在哪裡?」 我說道:「我剛巧這兩個禮拜在三藩市出差,今早我才乘早機來。我會乘今晚的夜機回三藩市,明天就會從那裡直接回香港了。」 「真是行程緊湊。」他吐了吐舌頭。 他又問道:「那麼,妳需不需要我載妳到機場?」 我搖了搖頭。「不用啦。這裡剛好有鐵路站。我乘那個就好。」 他攤了攤手,沒有堅持。「那我送妳到車站去吧。」 我忽然想起,當年我向他提出我要到英國的時候,他那表情。 一路在街上走著的時候,我問道:「在見到我那次之後,有再到香港去嗎?」 他點了點頭。「嗯,去過兩次。其實我有試過回香港定居。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之後,卻發現自己完全不能適應香港的生活節奏,所以便回來囉。」 我說道:「以前在香港時,小時候聽媽媽說,移民就是一去不返,不會回來。但原來,移了民可以回流,回流後又可以倒流。」 他笑了笑,說道:「人生,就是這樣變來變去的啦。我們以前經常都說,溫哥華這裡的生活十年如一日,悶得很。但原來在不知不覺間,這城市還是會變的。」 我指向不遠處的一個公車站。「就像這個公車站那般呀。」 車站那原本木製的坐椅和簷篷,已經換成金屬和玻璃,旁邊還有廣告燈箱。 他笑說道:「還記得這個公車站嗎?」 「我當然記得。」我有點沒好氣。「你是在這裡第一次拖我的手嘛。還虧你會用拖著女生的手跑過馬路追公車這招。現在想起真是覺得老套到極點。」 他只是微微一笑,並沒有回話。 沉默半晌之後,我說道:「好啦,我要去乘車了。」 他點了點頭。「嗯。我在Facebook找妳好了。」 當我走到車站的門口,轉過身來,還見到他在遠處看著我,對我揮了揮手。 我和他還會再有交集嗎?說不定。小說裡的故事再長,也總會有結尾。但現實裡的故事,總是會有下文的。 深夜,安靜的機場候機室。 當我聽著歌,按著mp3機,無意識地在歌曲列表間遊走的時候,忽然發現了一首歌。 我有把這麼舊的歌放進機裡嗎? 想起剛才見到的他,我按下了播放的選項。 很久沒有聽過的前奏過後,是古巨基十多年前,那還帶著點青澀的聲音。 「午夜三點,風雨交加,又忽然想起她…」 不知道他,有沒有聽過這首歌? 我閉上眼睛,腦海裡閃過的,是我和他之間的一幕幕片段。我對這些往事的感覺,與其說是感觸,不如說是一種緬懷過去的情懷吧! 聽過那歌之後,一直到我在三藩市的飯店進入夢鄉之前,副歌的最後一句歌詞,一直在我的心中反覆響著: 「我愛她,那個暑假。」 The End. 延伸閱讀:《我愛她,那個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