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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November 21st, 2011
「喂,你明天晚上會跟我一起去我媽的生日宴嗎?」
我剛洗過澡,從浴室出來的時候,她問道。
我說道:「喔?但我約了朋友明晚去烤肉啊。我之前不是跟妳說過嗎?」
她沒好氣的說道:「那你記不記得,我也有跟你說過,想你推卻了那聚會嗎?我都知道你在週末要補眠,一向也沒逼你陪我跟她去喝早茶了。她的生日,你怎能不出席?」
「那約會不能推啊,有幾個朋友是從外地回來,已經好幾年沒見了,只有這個週末能見面啊。」
她說道:「說到好久不見,我爸媽也很久沒有見過你啊。他們都跟我抱怨說,過時過節都不會去拜訪他們,有時連電話都沒有。我都跟你說了,他們是很注重禮數的人啊。」
這個我知道。我也知道,他們對於我和她住在一起三年但卻沒有計劃結婚頗有微言。
我一邊把毛巾掛在窗旁,一邊道:「但我就是很怕跟妳父母…的三姑六婆親戚見面啊。那些所謂長輩,我要對他們必恭必敬,他們卻可以對我評頭品足,說甚麼當工程師賺不了大錢呀,都三十幾歲人了還沒有要買樓置業,諸如此類的。」
「但你為了我,就不能這麼忍耐一下嗎?」
我轉過身來,呼了口氣,說道:「這不是忍耐一個小時,或是一個晚上的問題。這一次我出席了,以後還有很多這樣的聚會啊!」
她幾乎沒有等我講完就回道:「那麼一直逃避有用嗎?還是你想避得一時得一時,反正你沒想過和我會長久下去了?」
我不自覺的提高了聲量:「我哪有這樣說過?妳哪知道我是怎樣想的?」
她直直的望過來,語氣中沒有絲毫猶豫:「我不用知道你是怎樣想,我從你的行為就能知道你的態度了。」
我舉起雙手,作難以置信狀。「算了,妳愛怎樣詮釋就隨妳吧。」
說罷,我逕自回到睡房,重重的關上門。
我這人很奇怪,心情不好的時候,反而會比較容易入睡。所以,我悶著氣爬到床上,躺著不久便開始有睡意了。
矇矓間我還在想:「為甚麼我要管接管送,又要交際應酬?誰規定當一個好男朋友一定要做這些事,一定要犧牲自己的時間?當初我為甚麼會想談戀愛?究竟是誰說人一定要有伴的?拍拖還真是麻煩,不如就乾脆分手了吧…」
第二天,刺眼的陽光讓我醒了過來。
我揉了揉眼,習慣性的往身旁一看,卻發現床的另外半邊空無一人。
我的第一個反應是:她一整夜沒睡嗎?
我瞇著眼走到客廳,發現餐桌上放了一張紙條。上邊只寫了一句話:
我需要一些時間冷靜一下,想想往後的事。
我看罷聳了聳肩。好吧,我想。
我換了衣服,右手搭上大門手柄,打開了門。
門一開,舊同學的新居裡,入伙派對正在進行中。
朋友都三三兩兩的聚在一起,剛巧落單的我,只坐在一角喝著啤酒。
不一會,好友在我的旁邊坐下。
等等,這有點奇怪,他跟我這班舊同學應該是風馬牛不相及啊,為甚麼會出現在這裡?
「咦,怎麼女朋友沒有一起來?」他問道。
我聳了聳肩。「分手了啊。」
「分手了?是甚麼時候的事?」好友問道。
「應該沒有一個確定的日子吧。」我聳了聳肩。「她搬了出去之後,我和她就沒有再聯絡了。過了這麼一段日子,就算是分手了吧?」
「這樣就完了,是你想見的結局嗎?」
「想見也好,不想見也好。結局就是這樣。」我說道。「單身也好啊。」
「例如呢?」他問道。
「一個人睡一張床,不用擠,睡眠質素也好一點。」我隨口答道。
話一出口,我才記起自己這陣子都睡不好,整晚輾轉反側,不能成眠。
「可以隨意到哪裡吃飯也可以,不用想對方喜歡或討厭吃甚麼。」我續道。
我口裡這樣說,但心裡卻想起之前一個人去餐廳時,侍應那可堪玩味的眼神。
我試圖揮去腦中的影像,說道:「去旅行的時候,我可以不預先編排行程,在喜歡的地方留多久也可以,不用遷就別人。」
然而,我還記得旅途上沒有人可以傾談的苦悶,和迷路時一個人在陌生的街道上打轉時那無奈的感覺。
我大口呷了一口啤酒,想把那感覺一併吞進肚裡。
半晌後,我說道:「戀愛談久了,透透氣也好啊。」
我說罷轉過頭去,卻發現好友 已經走開,跟女生搭訕去了。
我苦笑一下,又喝了一口啤酒。
從沙發站起來,在朋友的客廳裡繞了一圈。這邊廂,幾個朋友在聊股市走勢,我沒興趣也搭不上嘴;這角落有幾個人在聊他們辦公室的八卦,我這局外人完全聽不懂;還有這邊一對情侶說著話,我當然不好意思打擾了。
繞了一圈又一圈之後,我得到的結論是,我身處在這派對裡,但卻不屬於這派對。
原來,我真的是一個人。
我重新在沙發坐下,呼了口氣,有點頹然的感覺。
算了吧,反正這條路是自己選的,我能怪誰?
忽然,我覺得有點累,往後一挨,便讓自己無力的靠在沙發上。
人生就這樣完了嗎?不再結識到知心的新朋友,也不再遇上喜歡而又相處得來的女生,生活還會有新意嗎?
想到這裡,我只感到眼眶一熱,急忙閉上眼睛,作了個不勝酒力,睡著了的模樣。
我的人生,就這樣完了吧。
這是我失去意識之前,最後想到的一個念頭。
我驚醒了過來,只見窗外還是一片漆黑,還未破曉。
擦了擦眼睛,我往床邊的鬧鐘望去,是凌晨四點。
我一轉身,只見到女朋友還是睡在旁邊,呼吸聲輕輕的。
剛才的一切,是夢嗎?
是夢吧。
正當我回想起夢裡的種種時,忽然感到一陣寒冷。大概是因為秋天到了吧?
我俯過身去,看看她有沒有蓋好被。看著她熟睡的身影,我莫名其妙地有一種想抱緊她的衝動。
於是我從後用雙臂環著她。
也許是因為我抱得太緊了,她在矇矓中醒了過來。
「怎麼了?」她問道。
「沒甚麼。」我在她的耳邊說道。「忽然醒了過來而已。」
「嗯。」她在半夢半醒之間應了聲。
我的雙臂緊了一緊,叫她道:「小曼。」
我方才發現,我已經好久沒有叫過她的名字了。家裡只有我們兩個,日子一久了,就習慣了用你你我我來稱呼對方,連暱稱也省了。
「嗯?」充滿睡意的聲音。
我輕聲說道:「我明天陪妳去妳媽的壽宴,好不?」
「你說甚麼傻話啊。」小曼如夢囈般說著。「媽的生日上兩個月才剛過,你忘了嗎?」
究竟,哪一個是現實,哪一個才是夢境呢?
還是緊抱著小曼的我,只覺得背部涼涼的,有點冷。但我沒有理會,只是把頭埋在她的後頸上。
因為,我害怕,萬一她轉過身來,會看到我的眼淚,正默默地從眼角流出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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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y 10th, 2011
好幾年前,曾經和朋友有過這麼一段對話:
「你相信,兩個人之間的關係都會有一個極限嗎?」
「怎樣的極限?」
「就是兩個人的關係到了某一個程度,無論任何一方甚至雙方如何再努力,也不能夠再進一步,成為更知心的朋友,或是更親密的戀人。」
「給我一些例子吧。」
「例如你喜歡上一個女生。你刻意接近她,她看來也不討厭你。但是,即使你跟她的交集多到幾乎每天都會見面,你和她之間總是有一層隔閡。由始至終,你都不能了解她,更不用說要跟她在一起了。」
聽起來好慘。
「想要拉近兩人之間的距離,不是說努力就會有成果吧。」
世界上哪有一樣東西不是這樣?要是有人告訴你只要努力就一定會成功的話,那個人若不是傻瓜,就是騙子。
傍晚,我正要從辦公室離開時,拿起手機的時候發現有三通未接的來電。我一看,立即便按了回電鍵。
「對不起,我還以為妳在忙所以沒有看到我之前的短訊呢。怎知道原來是我去開會的時候錯過了妳的電話。」我說道。
「沒關係啦。」她說道。
「那我們…?」
「不好意思,剛才我媽打電話給我,問我要不要回他們家裡吃飯,我跟她說了我會回去。」
「不是不是,是我該道歉啦。我應該早一點看到妳的來電的。」
「那麼,我們下次再約吧。」
「好。」
我和她透過網友介紹,在網路上已經認識了好幾年。但第一次見面,卻要到兩年前,我到台北來工作之後的事。
「你是香港人,但怎麼講的國語有時候會有南部口音的?」初次見面時,她問道。
「我不知道啊。」我聳了聳肩。「該不會是因為我爸媽都是潮州人吧?」
我和她工作都忙。雖然身處於同一個城市,但我們平均只是每三個月見一次面。
跟朋友講起關於她的事的時候,朋友問我,我對她有意思嗎?他甚至問我,是因為她所以才到台北工作嗎?
後者的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了。至於前者…說真的,人到了二十盡頭,三十開始這個年齡,有了穩定的工作,無論生活模式,價值觀,或是社交圈子都已經定了形的時候,要找到合得來,又能交心的新朋友,已經是難事一樁了。交往?省省力氣吧。
我在信義誠品的地下層胡亂吃了晚飯,在書店逛了逛之後,便想打道回府了。但當我在忠孝復興準備轉車的時候,竟在捷運站裡遇上了她。
有心約定卻錯過,無心經過又相遇。真是人算不如天算也。
我問道:「妳不是回家吃飯嗎?」
「我媽在吃飯時一直都在嘮叨,所以我吃飽飯便趕緊落跑囉。」她說罷吐了吐舌頭。
「妳媽都在說些甚麼?」
「不都是說我年紀不少,要找個穩定的對象甚麼的。」她看來有點沒好氣。「難道她不能體諒一下我剛失戀的心情嗎?」
咦,失戀?她原來之前有男朋友嗎?這我倒沒聽聞過。
又聊了幾句之後,我方覺得站在車站裡聊天好像有點奇怪。
「喔…要不要在附近找個地方坐下?」我問道。
她看了手錶,答道:「好啊。」
我和她到了車站附近的一家咖啡店。
她沒有再提前男友或是失戀的事,我也不好意思把話題帶到那邊去。
「唉,這陣子都不知道是怎麼了。來接近我,看似對我有意思的,都是奇奇怪怪的人。」她說罷嘆了口氣。
…她所指的,也包括我嗎?
只聽她扁了扁嘴,續道:「台北車站地下街的那個算命師傅說我遇到的都是爛桃花。」
我笑了出來,問道:「那麼,那位大師有說過有甚麼解救的方法嗎?」
「沒有啊,大概是自求多福吧?」她說罷聳了聳肩,呷了一口咖啡。
「不要擺一副無奈的樣子嘛。」我說道。「有人喜歡總好過沒有啊。我都好久沒有人喜歡過我了。」
「是你太宅而已。」她說著攤了攤手。
我瞇了瞇眼。「我是在安慰妳耶!怎麼變成妳在損我了?」
「嘻嘻。」她笑著吐了吐舌頭。
算了,她還笑得出就好。
話題轉了兩轉。
「今年的年假還未放呢。」她說道。
「我也是啊。」我說道。「妳有想要去的地方嗎?」
「有又如何?」她說罷嘆了口氣。「都沒有人陪我出門。」
是嗎?
我微一遲疑,說道:「妳不嫌棄的話,可以找我一起去旅行啊。」
本來低著頭的她,聽罷向我望過來,好像有點驚訝似的。
我方想到,男生邀請女生單獨去旅行,會不會惹對方誤會?
只見她別過頭去,沈吟一下之後才道:「再說吧。我也還未想到要到哪裡去。」
「好吧。」我聳了聳肩。
算了,我都只是問問而已。
她彷彿感覺到氣氛有一點點尷尬,失笑道:「我脾氣不好,誰跟我出門旅行都要倒楣呢。」
我奇道:「妳?會嗎?」
「所以說你不了解我就是了。」
「我也想多了解妳啊。」我攤了攤手。「但妳貴人事忙。如果不是剛才碰到,我都不知道甚麼時候會再見到妳。」
「彼此彼此吧。」她抿嘴笑道。
究竟,我和她間中表露出不在乎的態度,是真的不在乎,還是只是純粹想告訴自己,沒有戀人,朋友,甚至家人也可以活得好好的呢?
難道只有淡化別人的重要性,才能讓我們確認自己是獨立的個體嗎?
晚上十時多,我和她離開了咖啡店,又回到捷運站。我和她乘的是同一條捷運線,但卻是相反的方向。
「不如我送妳回家吧?」在月台上,我問道。
她搖了搖頭。「不用啦,這樣太麻煩你了。我的公寓離捷運站很近的。」
「哦。」
捷運進站後,她踏入車廂,在門前轉過身來。
「那我們再約囉。」她說道。
我點了點頭。
「Bye bye.」
就在這時候,我有股莫名其妙的衝動,以半開玩笑的口吻說道:「我還是送妳回家好了…」
但正當我向車廂踏前一步時,沒想到她會低著頭,雙手按著我的兩肩,讓我不由自主的往後退了回去。
我往下一看,我的腳尖剛巧退到了黃線以外。
我想到了幾年前那段關於極限的對話。我和她之間,大概已經到了極限吧?而那極限,大概比我和她現在的實際距離遠多了。
她微笑說道:「真的不用送我啦。你早一點休息。」
「好啦。」我說著揚了揚手。「路上小心。」
在回住處的捷運上,每當列車停站開門的時候,站在車門旁的我看著車門邊到月台黃線之間的位置,思考著那關於距離的問題。
大概,我和她還會是朋友,還會不時在網路聊天,有空時偶爾還會見個面,喝個下午茶。
但是,旅行的話,我大概還是要自己一個人去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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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February 17th, 2011
「陪我到外邊走走,可以嗎?」
聽到她這一句話之後,我連忙出門開車到她家去接她。
一個禮拜沒見,她看來有點憔悴,尤其是雙眼下邊腫起來的兩個眼肚。大概,她不久前曾哭過。
我本想問她怎麼哭了,但卻覺得這是明知故問,所以我只是多看了兩眼,沒有說話。
「妳想去哪裡?」
「到海邊去,好嗎?」
「嗯。」
經過沉默無話的半個小時,我把車停在漁船碼頭附近。
因為天冷的關係,碼頭上的遊人不多,只有幾個中年男人拿著相機,想要攝下這冬季的夕陽。我往遠處望去,只見太陽的底部剛碰到山頂。
一般人提起夕陽,都會聯想到那一片讓人目不暇給的金黃色,和伴在天上的斑斕彩霞。但在這寒冷的國度裡,夕陽卻只會安靜的離去,為一天劃上平淡的句號。
我知道她怕冷,問道:「妳會不會覺得冷?」
她抿著嘴,搖了搖頭。「沒關係,還可以的。」
若是在以前遇上這種情況的話,我會二話不說,上前去抱著她。
那個「以前」,只不過是幾個禮拜前的事而已。世事,轉變得真快。
「附近有不少海鷗呢。」她說道。
我往四週望了一下,見到不少海鷗在歇息,說道:「對啊。」
她問道:「牠們都在做甚麼?」
我聳了聳肩,說道:「不知道啊。大概在找魚吃吧?漁港裡應該有的是魚啊。」
「為甚麼海鷗找魚一定是為了把對方吃掉?」
我奇道:「海鷗不吃魚吃甚麼?」
「你不讓海鷗尋找魚是想從漁夫手上救走牠們?或是牠是想找魚去玩呢?」
我只是笑了笑,沒有回應。對於她這種隨興而天馬行空的想法,我已經習以為常。
但是,我們這一次的見面,應該不只是為了觀賞夕陽和討論海鷗和魚類的自然關係吧?
正當我在這麼想的時候,她呼了口氣,說道:「還記得我認識你的時候,我剛失戀,很不開心。你知道後,對我說道:『不要把別人看得那麼重要,也不要把自己看得那麼重要。』」她說。
我失笑道:「我有這樣說過?我的安慰有這麼爛嗎?」
她抿了抿咀,續道:「以前我都沒有把你這話當真。但我到後來才明白,這就是你待人的方式。對你認識不深的人會覺得你是個很好的人,很有禮貌,常常掛著笑容;話不多,卻很懂得說對的話。
「但是,認識一深,就會發現你不論是對朋友,女朋友,甚至家人,你都不願說心底話;除了平常的噓寒問暖之外,你也不真正的去關心別人。
「這樣的你,好冷漠。不只是對別人冷漠,你連自己的聲音也不重視。」
她見我沒有回應,說道:「你又不說話了。」
我苦笑。「妳說得對。這就是我的性格啊。」
「你這性格真的要改改。」
「都這個年紀了,還有可能改得了嗎?」
「有啊,如果你找到一個對的人。」她轉過頭來看我。「可惜,那個人大概不是我。」
我又沒有回話。
說真的,我也分不清楚,我是因為不懂得講而說不出自己的想法,還是純粹懶得去表達自己?
這次她沒有提示我,只是續道:「我和你不同。只要我認為感覺對了,就會對對方掏心掏肺,不懂得掩飾自己。你知道嗎,每當和你冷戰的時候,我會不知所措,到處找朋友哭訴,晚上不停夢見你離去的背影。
「我越害怕你離去,我就越拼命的抓住你,卻永遠沒辦法抓住你的心思。」
我失笑。我是連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甚麼呢。
太陽幾乎完全落在西山的背面。我們所能見到的,只剩下山頂上一絲微弱的光芒。
從側面看,只見她勉力一笑,說道:「好了,牢騷發完了,所以一切也該結束了。」
這時候我意識到自己應該說些甚麼,但喉嚨卻只能發出無意義的一聲「喔」。
「好吧。」她的鼻子深深的吸了口氣。「我接受你在上個禮拜提出的提議。我們分手吧。」
她轉過頭來看我,失笑道:「就算我不答應,你也一樣會丟下我,不再理我吧。」
一個「不」字幾乎衝我的口而出。然後我想到,我們之所以不能再走下去,不就是因為我曾許下那些不想違背,卻沒有能力兌現的諾言嗎?
「不論你怎麼看我,我也會當你是我的朋友。」
「嗯,我也是。」我的聲音變得很乾澀。
半晌後,她又吸了吸鼻子。我見狀從口袋拿出紙巾,遞了給她。
「謝謝。」她說道。「你雖然不懂得關心別人,但總算有點基本風度。」
我苦笑。
她抹過雙眼和鼻子之後,說道:「走吧,我快冷僵了。」
她說罷沒有等我的回應,逕自轉身走開。
未有隨她邁開腳步的我,一回頭,見到遠方那暗淡的晚霞,方意識到有甚麼剛悄悄的完結了。
一時間,我竟忘記是時候要離開。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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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September 22nd, 2010
「氣死我了!怎麼會有這麼呆笨的男人?」我一邊在商場裡無目的地閒逛,一邊在心中咒罵著。
大家來評評理,哪有人表白的時候會說「妳想一起就在一起吧,我是沒所謂啦」?你沒所謂又跟我瞎纏這麼久?你找我來消遣嗎?要消遣也帶我去一家高級點的餐廳啊!為甚麼只能到這種充滿小鬼尖叫聲的家庭餐廳?
當他跟我這樣說的時候,我簡直是怒不可歇啊!忍著把一杯冰水潑過去的衝動,我起身就走,沒有理會那不小心碰翻的椅子,一聲不哼的走出了餐廳,在門外截了台計程車,隨口便向司機說要到這商場來。
在車上,我轉念又想,我是不是還是衝動了一點?畢竟自己距離青春少艾有點距離了,不能再像以前那般火爆,不是嗎?
「管它的!明明錯不在我啊!」這是我的階段性結論。
百無聊賴地從貴死人買不起的名牌店走出來的時候,見到一個彷彿認識的身影在不遠處從另外一家店裡走出來。我定睛一看,那…不是我的前男友嗎?
就如很多白爛的言情小說一樣,他的目光剛巧向我這邊移過來。
他揚了揚手,對我打了個招呼,然後走過來。
「妳怎麼在這?」他問我道。
不可以嗎?
我隨口答道:「逛街啊。」
我和前男友在分手時還算和平,並沒有動刀子,所以這幾年我還是會跟他偶爾在網路上有聯絡,但已經有一陣子沒有見過面了。
我暗暗的打量他,只見他一身深灰色襯衫,米白色的blazer,跟上衣品牌不同但顏色相襯的長褲,看來他好像是比以前懂穿衣服了。唯獨是他腳上還穿著一對有點殘舊的黑色球鞋,跟一身打扮完全不搭。
但讓我不忿的是,他的面容沒甚麼改變,而且身形還是跟以前一樣瘦。可惡,男人在五十歲之前都不用保養的嗎?
「穿這麼漂亮的衣服,要去約會啊?」我瞇了瞇眼,說道。
「不是啦。」他失笑。
我留意到他的右手拿著一個膠袋,問道:「這是?」
「是電玩遊戲啊。這個禮拜遊戲店清貨大減價。」
嘖嘖,沒想到和我分手之後,他變了個宅男啊…
正當我為他暗自搖頭嘆息的時候,他問道:「那…妳有時間嗎?要不要找個地方坐下來?」
沒想到這傢伙過了這好幾年還是用同一句對白來約女生。
在商場的美食廣場,剛才在餐廳沒有吃飽的我,狼吞虎嚥地吃過漢堡加薯條套餐之後,開始啪啦啪啦,憤憤不平地向前男友訴說我那個還未能算是男朋友的男朋友的種種事情。
前男友聆聽的時候都只是抿著嘴,不時嗯啊呀啊應著,間中喝一口咖啡。
「你說喔,我是不是很可憐?」我在結尾時問他。
他只是攤了攤手,說道:「這是命運啊。」
「甚麼命運?」
「妳就是註定這輩子都只能遇上我這種不解風情的男生啊。妳要不就孤獨一生,要不就要主動生擒對方啦。」
他說罷還「哈哈」了兩聲,一副幸災樂禍的樣子。
「你去死吧!」我氣得拿皺成一團的紙餐巾丟他。但他偏了偏頭避過了,並沒有命中。
所以他說自己不解風情真的沒錯。當女生氣在心頭的時候,讓她丟中消消氣不是作為男人最基本的風度嗎?為甚麼他總是這麼愛面子?
他起身拾起地上的紙團,把它丟進了垃圾箱,然後再回到原位。
我問道:「那你現在怎樣?」
「沒怎樣啊。宅男一個。」他又攤手。「都怪妳啦。自從和妳分手之後,我都不再敢跟女生有瓜葛了。」
他口裡雖然那麼說,但表情卻是一臉沒所謂。也許,這就是我和他當年分手的原因吧。
我只瞪了他一眼作為回應。
「好啦,別說我了。」他說道。「那妳打算怎樣?」
我翻了翻白眼。「可以怎打算?難道我拿鎗指著他要他跟我表白嗎?」
他說道:「他可能是不好意思說出口吧?寫出來會不會比講的容易?」
情書?這招聽來似曾相識啊。
我扁了扁嘴,說道:「寫情書表白的男生都不可靠。上一個寫情書給我表白的男生,跟我在一起之後,就沒有再寫過一個字給我了。」
前男友一臉無辜。「那時候我和妳天天在學校見面,所以沒有想到甚麼寫給妳嘛…我是有嘗試寫情書給妳啊,還要是用紙筆那種,但最後沒有寫完而已。」
「為甚麼?」我問。
「因為我在社團的辦公室把信寫到一半時,幾個朋友走了進來。當時我和妳還未公開交往,我不好意思給他們看到,便臨急臨忙的把信塞到一邊去。但是,之後我怎樣找也找不到了。」他說。
不是吧?若是後來那半封信被人發現的話,那豈不是成了學弟妹間的笑柄?
「說怎樣也好,都已經過去了。」我呼了口氣,說了句回首往事過後最常說的話。
「是啊。」前男友說道。「啊,對了,妳記得今天是甚麼日子嗎?」
「今天?我記得啊。」我失笑。
「時間過得真快啊。一轉眼已經五年了。」他說道。「這也算是個值得慶祝的日子吧?」
「有甚麼好慶祝的?」我瞇著眼說道。
難道我要唱《分手快樂》嗎?
「就是要慶賀我們分開這五年來,大家都別來無恙啊。」他說著還舉起他的咖啡。
我沒好氣地拿起汽水,跟他的杯碰了一下。
等等,若這是真的值得慶祝的話,為甚麼我和他會在這毫無情調的美食廣場?這真的是我的命運嗎?
翌日下午,在家裡收拾雜物的時候,無意間發現了我在大四那年所用的筆記本。我把灰塵拍走後把它打開,只見除了上課時抄下的筆記和無意義的塗鴉之外,在每一頁的頁邊還寫著一些字。那些字雖然不同顏色,也大小不一,但筆跡就只有我和前男友的。
那時候,我和他在一起上課時,都是通過這筆記本來對話。當時的我們,不論是肉麻情話,一般的聊天八卦,是日心情,甚至吵架冷戰,鬥氣拌嘴都一一記錄在案:
「嗚嗚,期中考我都不懂得寫…都你啦!昨晚一直纏著人家在網上聊天。」
「我跟你說喔,你知道M君跟K小姐表白了嗎?」
「人家的那個親戚來了啦。你不要理我好了。」
「最喜歡你了!親一下!」
「我最討厭你了!你這大笨豬!豬頭!」
看到一半的時候,我不禁笑了。
也許,即使我始終沒有收到前男友那封未寫完的情書,但在這筆記上的隻言片語串連在一起之後,其實不就是一封長長的情書,刻劃著我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時光嗎?
也許,我應該慶幸的是,雖然這筆記簿已經凝結在過去,不會再加添一字一句,但我可以打開新的一本筆記,和另外一個人一起譜寫往後的故事。
電話響起,把我從發呆中拉回來的時候,原來已經是傍晚,天色開始暗了。
線路的另一端,是另外的一個他。
聽過他的連聲道歉之後,我呼了口氣,對著鏡子裡自己微微一笑,說道:「若你真的知錯的話,也許我還可以給你一次機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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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August 21st, 2010
「我們這樣單獨溜了出來,真的好嗎?」她問我。
我轉頭望向遠處沙灘上,正在一邊烤肉,一邊嬉鬧的朋友們,說道:「有甚麼不好?我們有甚麼要隱瞞的嗎?」
她聳了聳肩。「沒有啊。」
我和她爬上了沙灘盡頭的岩石堆,往海邊走去。穿著涼鞋的她,在凹凸不平的岩石上慢慢的走著,甚為小心翼翼。
我向她伸出了手時,她向我笑了笑,便伸手過來牽著。
雖然這不是我和她第一次的身體接觸,但我心裡還是有一種特別的感覺。
我和她早在中學時代便認識,算是老朋友了。十多年以來,我跟她在感情路上都是各走各路,也說不上太熟稔。但這一年來,不知不覺間,我和她的互動卻起了一些微妙的變化。
一班人外遊的時候,我會主動問她要不要我載她;當她在家裡熬湯時,會打電話問獨居的我要不要到她家裡喝湯;我生病時,她會載我去看醫生;一起到餐廳時,看著餐牌,我總是先想到她愛吃哪一道菜,或是討厭吃甚麼。
起初我也對這些事情不以為意,一直到朋友之間半開玩笑地議論時,我才有所知覺。
但倒頭來,我弄不清楚究竟是我和她之間是真的有點甚麼,還是因為朋友提起,我才變得過份敏感?
一下子彷彿回到那青澀的中學時代那般。
我和她踏上了海邊最大的塊岩石,自然而然的放開了手。當我感覺到陣陣清涼的海風時,想到了身旁的她。
「這風有點冷,不如我去拿外套給妳?」我問道。
「我還好啦。這樣一來一回太麻煩了。」她說著撥了撥額前的長髮。
「真的嗎?」
「真的啦。」
我忽然有一種衝動,想把她抱入懷中,然後說:這樣就不會冷了呀。
但我最終也只是點了點頭,然後跟她一樣往水平線望去。
頭上頂著猛烈的陽光,遠眺著茫茫的藍色大海,我不自覺地陷入沉思之中。
我和她都認識了這麼多年了,為甚麼到這幾個月來才會有這些莫名其妙的感覺?我對她的關心和在意,是出於愛,還是只是因相識多年而生的單純感情呢?
我要跟她成為男女朋友嗎?兩年前,剛失戀的時候,我曾對自己說,我不想再要談戀愛了。我的每一次戀愛,都依循著同一個迴圈:開始時形影不離的蜜月期,然後習慣了跟對方相處,到後來大家漸漸開始覺得乏味,最後分手的原因不外乎就是那幾個:吵架太多、另覓新歡、赴外留學、又或是以上皆是。
喜歡一個人,真的要跟她在一起嗎?若我跟她的戀情走不出那迴圈,那豈不是連我和她之間的友情也犧牲掉?
那麼,我要放棄嗎?要是放棄是這麼容易的話,我就不會有這麼多的牢騷和煩惱了。
我嘆了口氣。
就在這時候,我聽到她正哼著一首歌。
「是剛才在車上聽過的歌?」我問道。
「對啊。」她笑了笑。「我唸中學的時候蠻喜歡這首歌的,但這幾年都沒有聽過了。剛才一聽,我登時有一種懷念的感覺。」
我只是微微一笑,請她繼續哼下去。
聽著她清脆的歌聲,細味著歌詞的意思,一個新的念頭湧上心頭:兩個人能夠快樂的相處,不在於那幾剎那的浪漫或激情,而是貴乎自然,舒服。既然是這樣的話,為甚麼執著要去分辨愛情和感情?
一切,就順其自然吧。
想到這點,剛才的苦惱一掃而空,天地頓時變得豁然開朗,眼前一片海闊天空。那感覺,就像是自己變成了天上的飛鳥那麼自由自在。
我興奮得忍不住大聲喊了出來:「哇…」
「啊?」她奇道。
「沒事。」我吐了吐舌頭,看著她。
她看來被我瞧得有點不好意思,把目光移了開去。
「對了。」我說道。「兩個禮拜後不就是妳的生日嗎?」
「對啊。那又怎樣?」
「我想約妳啊。妳有空嗎?」
「有空是有…」她說著垂頭弄著裙擺。「但為甚麼你要對我這麼好?你該不會對所有女生都是這樣吧?」
我說道:「我可能對很多人都好。但最好的那種好,我只會留給喜歡的人。妳明白嗎?」
「嗯。」她還是不置可否的低著頭。那模樣可愛極了。
我靠近了她,用手肘輕輕碰她的手臂,逗她道:「那妳要還是不要?要不要?」
在扭扭捏捏之間,她忽然向海灘那邊望去。我順著她的視線,只見到一班朋友都往我們這邊看過來,一副在看戲的樣子。其中還有人拿著望遠鏡!
一時之間,她的耳根都紅了,急忙逃了開去。
我叫住了她:「那我們是不是約好了?」
她轉過頭來,向我扮了個鬼臉,促狹地道:「隨緣啦。」
當她走開的時候,只見到她身手矯捷,腳下的岩石一點也難不到她。
那為甚麼剛才我們一起走過來的時候,她卻走得那麼慢,那麼戰戰兢兢?
過了半晌,終於想到為甚麼的時候,我不由得笑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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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ly 30th, 2010
她從東京澀谷的人潮中走過來。
我下意識地看了看手錶,從而得知我等了四十五分鐘。
「嗨。」她說道。「對不起。等了很久嗎?」
「不久。」我搖了搖頭,指了指不遠處的一個銅像。「牠每天來到車站等主人回來,等了九年。我的等待又算甚麼?」
「是你把自己比作狗,可不是我說的。」她說罷吐了吐舌頭。
「我們要到哪裡去?」她接著問道。
「要不要先吃午飯?」我說道。「還是妳吃過東西了?」
她搖了搖頭。「還沒。」
我瞇了瞇眼,說道:「妳不會是剛剛才起床吧?」
其實我來澀谷時打電話給她的時候已經約略猜到了。
「人家平常上班已經要每天八時起床了啊。假期遊埠,當然要輕鬆一點嘛。」她一副理所當然的語氣。
只聽她續道:「我看你是時差還沒有適應過來才能夠早起吧?」
我被她說中了,所以只好失笑。
她是我相差四個年級的學妹。本來在學校,相差這麼多年的學生是不太可能會認識的。但偏偏我有個把大學四年當七年來唸的死黨。透過他,當時研二的我才會和大二的她有所交集。
還記得當初死黨把她介紹給我認識的時候,私底下半開玩笑說,他要撮合我和她兩個。
當時的我只感到啼笑皆非。
跟她較為熟稔之後,她偶爾會跟我說說感情問題。雖然她比我年輕四年,但談戀愛的次數卻是我的五,六倍。
有一次,我向她打趣說,若我是小說家,我一定找她要題材。
她回去香港工作後,我還是有和她在網路上聯絡。
她通常在下午工作沒那麼忙的時候才會上線,所以遠在溫哥華的我,總是要在凌晨時份才看到她。
「你怎麼總是這麼晚睡?」不只一次,她這樣問我。
「我想念妳啊!」我總是這麼回她,還會加上吐舌頭表情。
這樣輕佻的「表白」,大概無論寫的還是看的人都不會當真吧?
「為甚麼會選擇在日本過境呢?」在餐聽坐下之後,她問我道。「你不是不久之前才來過東京嗎?」
「哈,那已經是一年半之前的事了。時間過得真快。」我回道。「不為甚麼呀,只是旅行社前陣子有優惠,這機票連住宿的套票跟單獨買機票差不了多少,所以便順道來一下囉。」
我沒有告訴她的是,其實從溫哥華到香港的直航機票更便宜。而且我是在知道她會到東京來的時候才決定行程的。
「但是,重複去到過的地方,你不會覺得悶嗎?」她問道。
我聳了聳肩。「還好啦。旅行最重要的不是去哪裡,而是跟誰一起出遊啊。」
「對於我來說,其實去哪裡和跟誰也沒有所謂,只要假期有出去玩就好…」她頓了一頓。「等等,你說『跟誰在一起』比較重要,但為甚麼你是一個人來東京?」
「喔。」我失笑。「『沒有人』或是『自己』也是其中一個選項啊。」
況且,我和她不就是正在見面嗎?
「是嗎?」
就在這時候,食物就要上桌了。話題就此打住。
吃過午餐,結帳時,她問道:「等一會到哪裡去好?」
我想了想,說道:「上次跟妳聊天的時候,妳不是說想去自由之丘那一家甜品店嗎?我請客吧!」
她「啐」了一聲,說道:「哪要你請?我自己吃不起嗎?這招對我沒有用的。」
我攤了攤手,說道:「說請妳吃只是藉口,重點是我想跟妳一起去品嘗啊。」
「哼,狡辯也沒有用。扣分!」
話雖如此,但我和她還是向自由之丘出發。
因為剛吃飽,還未有胃口的關係,我們並沒有直接到甜品店去,只是在車站附近的街道閒逛。
還未到下班時段的自由之丘,街上的途人不多,大街小巷間都是一片安靜。
「真好。」她說著吸了口氣。「我喜歡這種悠閒的感覺。」
「是嗎?」我說道。「我還一直以為妳是那種很怕悶的女生。」
「你覺得你很了解我嗎?」她瞇了瞇眼。
我聳了聳肩,問道:「那妳為甚麼選擇回去香港?溫哥華的生活節奏相比起來慢得多啦。」
「當然是為了在香港的家人啊。我可不想自己一個孤零零的在那邊。」她說道。「你以為我的原因是甚麼?」
我笑道:「我以為妳會像那些白爛小說一樣,說甚麼『活在繁忙之中,偶爾得來的悠閒才會顯得可貴』那種話啊。」
「這笑話好冷。」她扁了扁嘴。「再次扣分。」
等等,這是扣甚麼分啊?現在是駕駛執照考試嗎?
黃昏時份,我和她終於在甜品店坐下。
在對話之間的沉默空檔,我正用著叉子把玩著蛋糕的時候,她問道:「幹嘛嘆氣?」
「咦?我有嗎?」我奇道。
「有啊。」
「呵呵。這動作太自然而然了,所以我現在都不察覺了。」
「你有這麼多煩惱會讓你嘆氣嗎?」
「也不見得吧。只是不時會有些感嘆而已。」
「例如?」
「朋友都結婚了,人生都踏上了另一個階段。但我好像還在原地似的。」我失笑。
「啊,對哦。你是為了這個而要回香港去的。」她點了點頭,說道:「怎麼?你會有結婚的衝動嗎?」
「不是啦。」我揮了揮手掌。「只是覺得自己好像甚麼也沒有經歷過而已。」
我頓了頓,續道:「不像妳,雖然妳小我幾歲,但不論是人生還是戀愛的經歷都比我多啦。」
這麼說來,我有幾年好像真的白活了似的。
她聳了聳肩。「有戀愛經驗又怎樣,又不能寫在履歷表上的。我也不想再去理這方面的事了。」
我問道:「為甚麼?」
她作了個無所謂的表情。「談戀愛不外乎就是等待別人,或是讓人等待。我不想再等,但若要別人等我,我又會於心有愧。」
我一邊看著她,一邊想著她的話。她並沒有留意到我的視線,只是逕自看著四周。
半晌後,我呼了口氣,說道:「我也是啊。」
「哦?」
我失笑道:「以前拍拖的時候我覺得不開心,所以便分手。分手後也有喜歡過別的女生,但一想起交往時的種種麻煩,就沒有再進一步。久而久之,就連喜歡別人的功夫也省掉了。」
她笑了笑,點了點頭。「了解。」
傍晚,我和她回到了早前相約的原地-澀谷車站前。
她要跟朋友在澀谷會合吃飯,而我就想到池袋逛逛。所以,是告別的時候了。
「我在香港大概不會見到妳吧?」我問道。
「嗯。」她想了想。「你在香港的時候,我應該都會在北海道。」
「然後妳回到香港的時候,我就已經要回加拿大去了。」我接著道。「我們真是無緣啊。」
她只是對我瞇了瞇眼,沒有口頭回應。
然後,我和她再找不到新的話題,表示這是說再見的時候了。
「要多上線啊,」我以一貫開玩笑的語氣說道。「我會掛念妳的。」
兩秒沉默。
她攤了攤手,說道:「But why」
她講那個「why」字的時候,並沒有提高尾音。聽起來不像是問題句,反而帶點沒好氣的感覺。
我正要開口回應的時候,才想到,對啊,為甚麼?
對於我和她這兩個天各一方,在餘生裡見面可能不會超過五次的人,又可以有甚麼原因?
一陣疲憊忽然襲來,讓我有點想回家了。雖然這只是出門後的第三天。
我把半張的嘴合上,搖了搖頭,說道:「沒甚麼。」
我頓了頓,續道:「好啦,那我走了。妳在北海道玩得開心點。」
她「噢」了一聲,好像對這對話的轉折感到有點奇怪。
「再見。」她說。
我點了點頭。「Bye.」
我轉過身,走開了幾步之後,才背著她揮了揮手,也不管她有沒有看到。
獨自一人站在山手線的月台的時候,方才繃緊的神經終於鬆馳下來,讓我重重的呼了口氣。
究竟是為了甚麼?
我不知道,也不明瞭。更重要的是,我再也不想要那答案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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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ne 25th, 2010
黎昱拖著手提行李來到候機室,只見到該班機的經濟客位乘客已經排成一條長長的隊。
一瞥之下,一張似曾相識臉在不遠處的人龍中。他走近了兩步,看清楚後心想,果然是她。
她帶著兩個小男孩。其中一個看來年紀比較小的正在輕輕扯著她的裙擺,像是正在撒嬌要求甚麼。
他走了過去,主動的打招呼:「嘉嘉!」
以前的他,很少會主動跟別人打招呼,對人的態度大都是冷冷的。但過了這些年,是成熟也好,為了生活也好,他對人對事都變得主動和圓滑多了。
她轉過頭來,看了黎昱兩眼,才認得出他。
「是你啊!好久不見了!」嘉嘉露出驚喜的笑容。至於有多少驚,有多少喜,就只有她自己才知道了。
「是好久不見了。」至少也有十六七年吧?黎昱心想。
嘉嘉問道:「你還好嗎?」
「還不賴啦。嘉嘉妳呢?」
「別再叫人家嘉嘉啦!都三十幾歲的人了。在孩子面前怪不好意思的。」她笑得有點尷尬。
黎昱想了兩秒,才記起嘉嘉的本名是徐嘉璐。嘉嘉是以前他對她的專用暱稱。
「這些是妳的孩子嗎?」他問道。
嘉嘉,不,嘉璐說道:「對呀。」
她說著拍了拍兩個小孩的肩膀,對他們說道:「叫叔叔吧。」
「叔叔。」這兩個小孩尚算乖巧。
「乖。」黎昱笑著應道。一向討厭小孩子的他,這已經他對小孩最友善的舉動了。
他問道:「你們是要去玩嗎?」
「對呀,帶他們去英國見外婆嘛。」嘉璐說道。「我丈夫在醫院有工作要忙,所以不能一起來。沒辦法啦,我跟他工作都忙,很難在同一時間放長假。」
黎昱點了點頭,表示理解。「妳現在是從事?」
「我在會計師行工作。」嘉璐回道。
「啊,對。在大學時妳是念商學院的。」黎昱微微一笑。「那很好呀。兩夫妻也是專業人士。」
「還過得去啦。」嘉璐失笑道。「別人會覺得我們很風光,但我們的擔子可重了呢。房貸,車貸,退休儲蓄,小孩唸國際學校的學費,外遊的開支,還要繳稅。所以我都說我們這些中產階級是最慘的了…」
就在這時候,黎昱的眼角瞄到一個頭戴鴨舌帽,身形高佻,長髮綁了個馬尾的女子剛通過了頭等乘客的通道,往登機閘門走去。
「喔。」黎昱對嘉璐說道。「我要去登機了。」
「啊?」嘉璐奇道。「你不也是乘這班機嗎?不就乾脆跟我們一起排隊吧!不用到隊尾去了。」
「不,我是走那一邊的。」黎昱向頭等乘客通道指了指。
客套了兩句,道過再見之後,黎昱逕自走到頭等櫃位前,出示了會員金卡。乾脆利落地確認了登機證後,他便在通道裡揚長而去,留下有點錯愕的嘉璐。
走在通道上,黎昱忽然想起跟嘉璐當年最後一次見面時,吵架的情境。
不,雖說是吵架,但由頭到尾發言的都只有嘉璐而已。
「為甚麼你就是這麼沒出息?」
「我認識你的時候,我是你的學妹。但到現在,我再過幾個月就畢業了,但你卻連大三的學分都還未曾修完!」
「你不唸書,整天都窩在電影社裡拍甚麼實驗電影。你這麼喜歡拍片,為甚麼要上大學?」
「是的,以前的我覺得你很有才華。但藝術可以當飯吃嗎?你甚麼時候才肯面對現實,做一個有用的人?」
「我一直都在容忍,不說一句話,就是因為我知道你會不高興。但我已經忍夠了,我很辛苦,你知不知道?」
「你倒是說話呀!你平常說話不是有很多大道理的嗎?」
「你不說話,即是代表你不在乎我。好,那我們分手好了。你就抱著你的攝影機和膠片過人世吧!」
想到這裡,黎昱搖了搖頭,步入機艙時把往事拋諸機門外。
「黎導演,歡迎乘搭我們的航班。」迎黎昱的面而來的是女空服員親切的笑容。「你的坐位在第五行。」
「謝謝。」黎昱微笑點了點頭。
「我很喜歡你拍的電影。」女空服員說道。「在電影節頒獎禮上祝你好運。」
黎昱笑道:「謝謝。我的新作下個月就要上畫了。記得跟朋友去捧場啊。」
「一定一定。」
黎昱忽然心想,不知道嘉璐知不知道他成了導演?如果她這幾年沒有留意娛樂新聞的話,可能她會不知道吧。
來到第五行,黎昱只見到剛才瞄到的女子端坐在靠窗的位置。她已經把鴨舌帽取下,正好整以暇地呷著一小杯紅酒,準備飛機起飛的時候便呼呼大睡。
黎昱在她的身旁坐下。
「我看到了啊。」美貌的女子抿嘴笑道。
他看了她一眼,說道:「只是跟空中小姐多聊了兩句而已。」
「我是說在候機室呀。」
黎昱喔了一聲,說道:「那是我的前女朋友,大學時代的。」
「大學時代的?那她不是跟你差不多年紀嗎?怎麼看來比你老多了?」
正確來說,嘉璐比黎昱還要小一歲半。
「專業人士的工作可是很辛苦的。」黎昱呼了口氣。「她可能因為要乘飛機,所以才不化濃妝吧?」
他心想,眼前這大小姐可能當慣了明星,所以以為所有人都跟她一樣,整天都有造型師在身邊轉來轉去。
「所以我才不要生孩子。萬一生育之後身材走樣變不回來,像她那樣就慘了…」女子喃喃自語。
「喂。」黎昱說道。「留點口德好不好?人家當年好歹是校花啊。」
女子讀出了他臉上的一絲不悅,所以只是吐了吐舌頭,用頑皮的語調說道:「Sorry.」
航機起飛時,黎昱想起,自己在頒獎禮上被提名的電影,那劇本正是他跟嘉璐分手後,他最潦倒的時期開始構思的。若那電影真的得了獎,他要不要在發表得獎感言時向她道謝?
他不由得失笑。
所謂人生,所謂際遇,就是讓人猜不出,算不清。
到最後一次合上眼的一刻,又會有誰能掛上真正愜意的微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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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May 13th, 2010
我從電梯走出來,往落地玻璃窗邊走去。影入眼簾的,是橘黃色的鐵塔,和那燦爛的東京夜景。
這是六本木山Mori Tower五十二樓的觀景台。
在落地玻璃窗前,有一排排長方形的矮凳。看那些矮凳的大小,不用問就知道那是設計給情侶親暱地坐在一起看夜景了。
你可能會問,兩個人坐在一起,為甚麼一定要是情侶?不可以是兄妹?母子?父女?普通朋友?
對不起,大概是因為我是一個人來到這裡,條件反射下看到一雙一對的都想當然是情侶了。
我在四週拍了一輪照片之後,便在靠牆的位置坐下,等待其中一個窗前的位置空出來。
我揉了揉左邊的膝蓋。平常上班都是坐著,出外旅行時多走幾步路,腿就痛了。在這種時候,我才特別感受到自己已經不再是十八廿二了。
好不容易等到有人離開了其中一張長凳,我便走了過去。
這位置的景觀的不錯,剛好對著燈色剛轉成籃色紅色的東京鐵塔。
我坐了下來,拿出相機,拍了幾張照片之後,便坐著發呆。為甚麼?付了錢上來這裡,當然要呆夠時間才划算啊。
在這次旅程中,每當我在靜止的狀態時,不論是在電車上還是站在電動樓梯時,我都會不其然在想,究竟為甚麼我要作今次的旅行?
是為了散心?我最近的心情沒有不好,不需要散。
是為了體驗生活,增廣見聞?老實說,住宿在飯店,出入在遊客區,吃喝在連鎖食店,實在沒有令眼界開得多少。
算了,反正已經在途上,到現在才來反思旅行的原因,跟在拉肚子時才來深究為甚麼自己之前吃完燒仙草又跑去吃雪糕一樣,都是無意義的。
就在這時候,有一個人影在我的右側出現,一瞥之下應該是個女的。難道是剛才站在我後邊的情侶要到窗前來拍照嗎?
啊,不是。
一個女生把手袋放在我旁邊,說了一聲對不起,為手袋碰到我而道歉。
等一下,她說的是字正腔圓的「sorry」,並不是在日本平常聽到的「sumimasen」,她也是外國人嗎?
當她坐在凳的另一端的時候,我才發現自己是坐在凳的左側,而不是坐在中間。在潛意識裡,這可是甚麼意思?
奇怪。
我暗地打量著身旁的她,黑色的短髮,黑色的大衣,黑色的長靴。因為燈光頗暗的關係,其實我也不肯定那些是不是黑色。但從輪廓和膚色看來,她應該是東方人,而且是個美女。
我知道,這是我一廂情願的主觀願望而已。
就這樣,我和她各自佔著半張椅,默默地用雙眼瀏覽東京的晚空,和那轉換了顏色的鐵塔。
我不時向她望過去,心想,如果,只是如果,她剛好看過來的話,我會對她微微一笑,打個招呼。
如果她並沒有立即別過臉去,或是一臉驚慌地走開的話,我會嘗試用英語介紹一下自己,然後問她道:妳是哪裡的人?
如果她說她是遊客,我會問她到過東京哪裡去玩;如果她說她住在東京,我會問她來東京的原因,是為了唸書,工作,還是男朋友?
但可惜,每次我都只見她定定的往玻璃窗外望去,沒有留意週遭的任何事。
我覺得有點沒趣,拿起相機拍了幾張照片,假裝沒有留意身邊的她。
過了半晌,她的左臂動了一動。我轉過頭,看到她在看錶。
不知怎的,我的第一個念頭是:她是在等人嗎?
假如剛才我跟她已經聊開了話題的話,如果我問她是不是在等人,我會得到怎樣的回應?
可能她會只是聳一聳肩,說自己只是單純的看一看時間;或許她會好像小說裡那般,不經意的向我這個陌生人訴說一個等待的故事,而我會耐心的傾聽,直到她為自己不停的自顧自的說著自己的事而道歉時,才微笑搖頭,說一聲沒有關係。
正當我胡思亂想之際,身邊的她又看了看錶。
我用左手托著下巴,徹底放棄了跟她有任何真實交集的念頭。(其實是一開始也沒有)
我心想,如果我的為人主動一點,臉皮練得厚一點,也許我不會坐在這裡乾瞪眼吧?
如果這裡不是東京,而是香港或是台北,我會對身邊的她有這麼多憧憬嗎?
又如果,這個作者的文筆好一點的話,這篇小說可能不會這麼沉悶?
如果…
沒有如果了,因為她已經拿起了手袋,靜靜的離開了。
一切的如果,都是一個無聊愛幻想的人的思考習作而已。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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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rch 23rd, 2010
「他們要來溫哥華開演唱會啊。你要去嗎?」她透過IM問我道。
在我和她之間的語言裡,「他們」是指一個特定的音樂團體,無需特別說明。
我回道:「會啊。有朋友已經替我買票了。」
「是喔。」
我怔了一怔。
「妳會去嗎?」我問道。
「會啊。」
「呵呵,那到時候看看我們有沒有緣份可以見到面吧。」我回答時,不忘加上一個吐舌頭的表情符號。
說真的,我會想見到她嗎?我不知道。其實見到面也沒有大不了吧?頂多不就是打個招呼,寒喧幾句,然後回到各自的朋友團去嗎?
只是分了手而已,還要是好幾年前的事了,又不是甚麼血海深仇,怕甚麼?
到演唱會那天,我和幾個朋友到達場地門外的時候,只見已經有長長的人龍。但票不都早已經賣光了嗎?怎麼還要排隊?一問之下,才知道場館的下層只設站立位置,所以若要好位置,就要先卡位。
朋友們知道後頻呼早知道就買閣樓的坐位票好了,而我只是聳了聳肩。
在這個時候,我想起和她有一次去看演唱會,她說過:「聽樂團當然是要站著聽啊!」
她大概會喜歡這個安排吧?
我不其然的往排隊的人潮望去,但沒有看到她的蹤影。
人這麼多,見不到的平常吧,我想。
進場後,我和朋友們在台前找到位置。正當我一邊等待演唱會開始,一邊拿著相機試拍的時候,我右肩被人搭了一下。
我往左邊望去,一個短髮女生正在看著我,表情似笑非笑。
不是別人,就正是她。
正當我擠出一個微笑,正要說話的時候。燈光一暗,演唱會要開始了。
從第一首歌開始演唱之後,我都專注著看表演,拍照,或是跟著唱,沒有多留意身邊的她。偶爾轉頭,都只見她也是投入於台上的演出,並沒有跟我有任何交流。
我們都只想全心的欣賞在外地難得一見的表演,和感受現場的氣氛而已。
或許。
精彩的演出,總是苦短。轉眼間,演唱會接近尾聲,現場的情緒到達全晚的最高點。當鍵琴手彈出開首三個音的時候,台下的觀眾已經知道那是樂團剛出道時的名曲。這麼一來,那歡呼聲和尖叫聲就更響了。
我下意識向她望去,剛好發現她也在看著我。
她給我一個促狹的微笑,似是說:這不就是你最喜歡的歌嗎?
我回她一個失笑的表情。
這的而且確是我最喜歡的歌,雖然我已經很久沒有聽過了。
樂團的主音把米高峰遞向觀眾,示意來個大合唱。當我也正要開口唱出第一句的時候,我的左手忽然傳來一種久違了的觸感。
我不用轉過頭往旁邊望去,也知道那是她的手。
跟當天我第一次牽她的手的時候一樣,那觸感還是這麼溫暖。
跟當天我對她承諾要永遠愛她的時候一樣,那觸感還是這麼細膩。
沒想到,不論人和事改變了多少,心情轉換了多少遍,有些東西,重溫的時候,還是會一樣依舊。
就像在我和她眼前正在演唱的歌一樣。
演唱會曲終人散的時候,她已經不在我的身邊。
由始至終,我們都沒有跟對方說過一句話,我甚至沒有留意到她是在甚麼時候離開的。這種方式的再遇,可能是最好的吧,我想。
重溫,總是有時限的。
我獨自開車回家時,天正下著大雨。我一向都在車上播放近期的流行曲。但在這時候,卻覺得這些新歌怎樣聽也不合現在的心情。後來,我乾脆把音響關掉,耳聽著雨拍打玻璃的沙沙聲,口中哼起剛才聽過的歌。
「我們的愛,過了就不再回來…」
四年前,分手之後不久,我曾經獨自在卡啦OK不停地重覆唱著這首歌,到喉嚨再發不了聲之後便開著伴唱,呆呆的看著螢幕。就這樣渡過了一個晚上。
四年後,再獨自唱出這首歌的時候,還是會有點感觸。但現在的我,已經不再等待了。
若時間不能帶來改變的話,曾經受傷的人活下去又有甚麼意義?
車輛在紅綠燈前停下的時候,我打開了車窗,將手伸出車外,讓冰冷的雨水拍打著左手心,沖洗掉那最後殘餘的微溫。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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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anuary 28th, 2010
星期天的中午,我和婉兒約了在銅鑼灣的一家餐廳吃午飯。
「對不起。我遲到了。」我坐下的時候說道。
婉兒笑問道:「怎麼了?遲了起床嗎?」
「不是啦。剛才在公園跑步,然後回家洗澡。結果時間沒有預計好,所以遲了。」我不好意思的笑一笑。
她奇道:「啊?你甚麼時候又開始跑步了?要參加比賽嗎?」
「是大半年前左右吧。」我說道。「我還沒有想要參加比賽,只是有空的時候多鍛煉身體罷了。」
當我在看餐牌的時候,感覺到婉兒好像不懷好意的看著我。
「怎麼啦?」我問道。
「一陣子沒見,你好像有點不同了。」她說。
「會嗎?怎樣不同?」
「唔,感覺你變積極了,前陣子的唉聲嘆氣也沒有了。」
我笑了笑。「我說妳不如轉行當心理醫生好了。」
「是遇到甚麼好事嗎?」她瞇了瞇眼。「你談戀愛了?」
我笑著搖頭。「沒有啦。」
我和婉兒從餐廳出來,走到街上,只見到遠處人頭湧湧,都圍著一個在街上臨時搭建的台。看這樣子應該是電影宣傳吧。
我一瞥看到人群中不少年輕男女拿著寫有「Rachel」字樣的紙牌,正在等他們的偶像出現。
我才想起,前兩天在報紙上看到,她有份演出的電影剛剛上畫了。
雖然和Rachel已經沒有聯絡,但我還是有留意關於她的娛樂新聞。她這一年來的發展都不錯,知名度明顯地提升了,在報紙和電視都開始有關於她的報導。她在電影的演出也由三四線角色提升至配角的位置,或許只欠一個機會就可以當主角了。
半晌後,主持人請一眾電影裡的演員上台,人群的歡呼聲就更響了。
因為太遠而且人多的關係,我沒有看清楚Rachel。
婉兒見我住足張望,問道:「怎麼了?你也對小妹妹明星有興趣嗎?」
我回頭看了她一眼,失笑道:「哪會有這種事?我可對小女生沒有興趣。」
眼見上前圍觀的人越來越多,我吸了口氣,說道:「走吧。」
算了,反正想看到她的話,今晚打開電視,在《美女圍裙》節目裡就有她出現。
於是,我和婉兒朝著人潮的反方向,緩緩的走遠。
我忽然想起那天我到她家中煮稀飯的事。她連稀飯也不懂得煮,她上煮食綜藝節目會鬧出甚麼笑話?
想到這裡,我笑了。
我和婉兒別過之後,獨自一人踱步到維多利亞公園去。
我一邊走,一邊望向一片難得蔚藍的天空,不禁自言自語地說道:「今天的天氣真好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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