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K.F.C.
April 27, 2008 – 22:30是的,我很「背」(住在溫哥華這化外之地,沒辦法),要等到朋友最近介紹才知道有這麼一首改篇歌:
自問是個完全不習慣自己一個人吃晚飯的人。在香港的時候,曾經在APM繞了好幾圈,也決定不到要吃甚麼。一個人去餐廳很無聊(而且貴),快餐店又讓我沒甚麼胃口。(路人:在觀塘找不到吃的便去別處啊,誰叫你只是在那裡逛)
結果,我是回到住處吃日本版出前一丁。
有些人,遇上這一種問題的時候,就會記起有伴的好處。但也有些人,會聳一聳肩,無所謂地說道:「我都習慣了。」
大概,我會比較想成為後者。
台北愛情故事
April 18, 2008 – 01:05初次發表:2006.07.20於無名小站BBS
(是的,這blog主又在炒冷飯了)
《台北愛情故事》的作者plover可以說是網路小說的開山鼻祖(他的第一篇作品是情色小說《往事追憶錄》)。第一次看他的作品,應該是二零零一年左右,在優秀網看他的作品的修訂版。前幾天,忽然心血來潮,登入很久也沒有上過的貓咪樂園BBS,從精華區找來《台北愛情故事》再看了一遍。忽然驚覺,兩次的閱讀,已經隔了五年。
五年來,我期待過,暗戀過,失落過,驚喜過,生氣過,愧疚過,無力過。(路人:怎麼講到自己歷盡滄桑似的)。但五年光境過去,我彷彿又回到原點。我還是單身一個人,還是在家裡同一個房間裡打著電腦,還是經常乘同一路線的公車,還是到同一間學校去(還好要唸的學位已不同了),還是會看小說,還是會寫小說。
《台北愛情故事》的故事其實很簡單:一個男生有一個很要好而且很難追才追回來的女朋友,卻因為後來分隔兩地而戀上另一個女生。當另一個女生決定退出的時候,女朋友卻發現了,決絕地和男生分手。三個主角就在寂寞和空虛中渡過了幾年。男生終於按捺不住要找他的女朋友,而女朋友最終還是決定原諒他。男生和女朋友在故事結束時結了婚還有了小孩。而另一個女孩則在天涯繼續闖盪。
故事雖簡單,但配上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台北作為背景,再加上作者的筆觸,就成為了讓我印象深刻的一篇故事。尤其是作者那富詩意的文筆,和對場景的細緻描述,是後來的網路小說裡少見的。
看著文章的時候,想找首國語歌來聽。結果聽了莫文蔚《如果沒有你》。歌雖好,但覺得跟故事不太搭調。畢竟那歌跟小說是相差了十年的作品吧(《台北愛情故事》第一次發表於一九九五年)。我對九十年代初的國語音樂的認識,就僅止於《對你愛不完》,《今年夏天》或是《煙火》而已。
曾經,不,到現在,我還是很想寫一篇關於溫哥華的愛情小說,就像《台北愛情故事》甚至柴門文的《東京愛的故事》那樣。幾年前,還是在用舊筆名的我寫了半個名為《楓城愛情故事》的小說。故事的前半部完成之後,就一直沒有進展。相比起《台北愛情故事》這經典的網路小說,我那篇故事極其量只是中學生的寫作習作而已。現在看來,把溫哥華稱作「楓城」是太矯揉造作了。但《溫哥華愛情故事》這名字不好聽《溫市愛情故事》簡直就像本地中文報紙的標題。單單是想一個標題,已經是大費周章了。我究竟甚麼時候才有機會寫這麼一個故事呢?
或許,到有一天我離開了溫哥華,開始懷念這地方的時候,就會有動力去動筆吧!
Some Guy Who Wrote a Book
April 18, 2008 – 01:04從Slashdot看到一篇回應是引述泰瑞.普萊契(Terry Pratchett)的話:
When you stop writing, you aren’t an author. You’re just some guy who wrote a book once.
(大意為:當你不再寫作的時候,你不是一個作者。你只是個寫過一本書的傢伙而已。)
我是在想,我是想當一個作者,還是一個寫過一本書的傢伙?
Dandelion and Burdock
April 8, 2008 – 00:10朋友看過《汽水》之後問我,真的有蒲公英造的汽水嗎?
作為一個有承擔的作者(?),當然是有做資料搜集的。
Dandelion and Burdock (蒲公英和牛蒡)是源自英國的傳統飲品。古法的材料中確實是有發酵了的蒲公英和牛蒡的根。但現在大部分在超市找到的 dandelion and burdock 汽水都是用一般汽水的成份,並不含有蒲公英和牛蒡。
Dandelion and burdock - Wikipedia
http://en.wikipedia.org/wiki/Dandelion_and_burdock
在這網站有賣(據稱)是天然的 Danelion and Burdock:
這網誌發表了在家自己調的方法:
Tags: Dandelion and Burdock
〔小說〕汽水
April 2, 2008 – 01:33某年的二月初,下雪的晚上。
二十來歲,穿著一件米白色風衣的男生,依著公車站的站牌,雙指把香煙往嘴唇上湊。
一吸,一呼,再加一聲嘆氣。
站在男生身旁的女生,也輕輕呼了口氣,雖然她沒有抽煙,但口中呼出的煙霧,顏色卻和香煙相同。
「我和她,分手了。」半晌之後,男生說道。從他的語氣聽來,倒比較像是在自言自語。
「嗯。」女生只是回應了一聲,然後安靜地等候他的傾訴。
但男生沒有說話,只是嘆了口氣。
正當女生不知道要出言安慰,還是讓男生耳根清靜的時候,男生苦笑說道:「本來還說好了,畢業時要到東京旅行的。沒想到還未畢業便分手了。」
「沒有她,還有其他朋友和你一起去啊。」女生說道。
「我知道。」男生努力地擠出一個笑容。「謝謝妳。」
女生失笑。「謝我甚麼?我只是剛好和你一起等公車而已。作為朋友,我能做的就的只有說幾句於事無補的安慰說話啦。」
男生知道,女生並不是「剛好」這麼晚才回宿舍的。
男生和女生,是對方到北國留學時認識的第一個朋友。但真正的變得熟絡,卻是大二之後的事。他們熟絡的程度,令不少人曾經當面的問他們:你們是在一起的嗎?
每一次,男生都會笑著搖頭。有時候,女生倒是期待他會給發問者一個曖昧的答案。
女生的朋友都替她覺得不值。那男生明明是知道女生的心意,為甚麼他卻無動於衷,既不接受也不拒絕?
每次聽到這些言論的時候,女生都只是苦笑搖頭。就算男生當面拒絕了她,她就會死心嗎?
又有朋友對女生說,男生大概喜歡小鳥依人的女孩子。若要吸引他的話,她應該收起自己倔強的性格,對他多一點溫柔,還要懂得在適當的時候撒一下嬌。
女生聽罷只是聳一聳肩,只說道:那不是我。
女生不知道聽誰說過,人生裡所面對的決擇就像一瓶汽水,當你打開蓋掩之後,汽水裡的二氧化碳就會開始揮發。無論你把汽水瓶重新封上,甚至再把二氧化碳打進瓶裡,瓶裡的汽水已經沒可能跟開封前完全一樣了。
所以,女生選擇依然故我,繼續在男生面前扮演成熟和堅強的角色。
有著女生的陪伴,男生沒多久就從失戀的陰霾中走過來。
時序進入夏季,畢業典禮過後,來自同一個城市的男生和女生亦快要回到自己的地方。
一個異常悶熱的夜晚,男生和女生各自拿著一瓶冷飲,坐在教學大樓的梯級上。
「為甚麼今晚選擇喝可樂?」男生呷了一口啤酒,說道。
「因為樣子不夠甜美,所以想用糖來補充一下。」女生說了個冷笑話。
「妳要給自己多一點信心啊。」男生卻認真地說道。「我覺得妳是個好女孩呀。」
女生苦笑了一下,轉移了話題:「有沒有聽說過,在英國有一種用蒲公英造的汽水?」
「蒲公英?」男生的眉頭一皺。「能吃的嗎?」
「大概發酵了就可以了吧!那飲料可是有幾百年歷史了。」
「那麼,到英國旅行的話就試試吧。」
「不要提了。回去之後便要立即找工作,哪有甚麼機會去旅行?」
女生嘆了口氣,把背部靠向男生的右臂。
男生的肩膀微微一動。
「很累呀。肩膀借來靠一靠吧。」在男生問怎麼了之前,女生便懶洋洋的說道。
是的。幾年以來的在異國的留學生活,還有回去之後不知道能否順利就業的不安,都讓女生覺得累了。
女生輕聲說道:「只要間中讓我靠一下就好。真的。」
「嗯。」男生點了點頭,表示聽到她的話。
半晌無語。
正當女生快要睡著的時候,四週的路燈和建築物的燈光都熄滅了。
「大概是停電了吧。」男生說道。
沒有人造燈光的黑夜裡,掛在天空上的月亮顯得格外明亮。
「還好有月光,要不我們真是伸手不見五指了。」女生說道。
男生說道:「就像妳一樣呀。」
「啊?」女生一頭霧水。
男生一臉認真地道:「沒有妳這半年來的陪伴,沒有妳在我感到最沮喪,最沒有自信的時候,鼓勵我的話。我大概還是在自憐自傷吧?」
女生沒好氣地說道:「把我比成月光?你是甚麼時候變得這麼感性的?」
男生只是笑了笑。
女生小聲的嘀咕道:「就是要在燈光都熄了,才注意到我的存在就是了。這比喻還真是一絕啊。」
又是半晌無語之後,男生打破了沉默:「謝謝妳。」
「行啦!是朋友就不要這麼婆媽嘛。」女生的嘴一嘟。「你口裡說雖然謝謝,但卻一點實際行動也沒有。就連汽水也沒有請過我喝啊。」
「那我現在就去採幾朵蒲公英,給妳造汽水好不好?」男生的語氣帶著促狹。
女生哼了一聲。「就知道欺負我。」
男生只是笑笑,自顧自的看著遠方。
當兩個人不再說話之後,女生抬頭看著月亮,想到男生剛才的話,不由得發起獃來。
女人從發呆中回過神來的時候,男人就在她的眼前。
十年一覺揚州夢,昨天的男生和女生,已經變成今天的男人和女人。
現在的男人,事業算是有小成;當年去不成的東京,也去過好多次;就連大學時代以來的煙癮,也在幾年前戒掉了。但一直沒有變的,就是女人還是在男人的附近,見證著男人的每一段離離合合。
這一天,在餐廳的閣樓,坐在女人對面,凝視閣樓下方的男人,又經歷了一次分手。
這些年來,男人在情路上總是在兜兜轉轉。他本以為這一次找到一生一世的伴侶,但倒頭來還是撲了個空。
到了今天,女人覺得自己對男人已經沒有任何非份或是應份之想。留在他的身邊,大概只是因為習慣了罷。
看著男人疲累的背影,女人看得出到他對於這一切的困倦。
為甚麼對於他和她來說,幸福總是遙不可及的呢?
步出餐聽,男人對女人說道:「我有一個問題。」
「嗯?」
「為甚麼這些年來,每一次我失戀,妳都總會在我的身邊?」男人問道。
「因為…」女人想了一想。「我是鍾無艷。」
「啊?」
「你沒有聽過『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這句說話嗎?」女人說著微微一笑。
男人頓時明白,苦笑說道:「對不起。」
「算了吧。」女人說著揮一下手。「甘心也好,不甘心也罷。都過了這麼多年了。」
男人停下步來,似是若有所思。
女人轉過身來,雙手撐腰,說道:「怎麼站著?你不是說想回家睡覺的嗎?」
男人失笑,快步跟上女人的步伐。
==
後話:
之後不久,男人一聲不響的便獨自到歐洲去旅行。大概他是想一個人散心吧,女人心想。
男人出發後一直也沒有音信,直至一個多禮拜後,女人收到了他從英國寄來的包裹。
女人拆開一看,只見一個裝有汽水的綠色玻璃瓶。瓶上的有幾朵蒲公英花,還有「Dandelion and Burdock」的字樣。包裹裡還有一張字條。字條上是男人潦草的筆跡:
送上在倫敦街頭無意中找到的汽水。這可是真的用蒲公英造的,不是在超級市場的化學合成品。就用這個作為一件小小的謝禮吧!
噢,他居然會記得。這是女人看罷字條後的第一個反應。
收到這麼的一份禮物,女人一時之間也不知道應該覺得感動,還是感觸?
女人的雙手握著汽水瓶,閉上雙眼。在漆黑中漸漸浮現的,是十年前那個的北國夏夜。只見一個臉上還帶著稚氣的男生安靜地坐在校園裡的梯階上。而一個女生正靠著男生的右臂,抬頭看著夜空。
她手中拿著的,是一瓶沒有開封的汽水。
The End.
Tags: 鍾無艷
〔小說〕風衣
March 24, 2008 – 22:13初次發表:2006.12.12於無名小站BBS
一個冬雨綿綿的下午,男人和他的未婚妻在餐廳內對坐。未婚妻正滔滔不絕的說著話,但男人卻顯得有點心不在焉。
「瑪莉前兩天拿了她和老公到北海道蜜月旅行的照片給我看。那裡的雪景真的很美喔!若我們也能到那裡去渡蜜月就好了。」未婚妻語帶興奮地說道。
男人和未婚妻會在一個月後結婚。至少原本的計劃是這樣的。
「是嗎?」男人淡淡的回道。「不過要等我這一個企劃完成之後才可以放假。」
「我知道啊。」未婚妻口裡雖說知道,嘴卻是嘟著。
一般的對白讀到這裡,男人再不解風情,也應該會說幾句話來哄哄未婚妻。但是,男人卻只是拿起身前的冰水,喝了一口。
「喂。」未婚妻終於按捺不住。「你今天是怎麼了?工作不順利?還是婚禮的事讓你覺得很煩?」
半晌沉默。
「我想取消我們的婚禮。」男人口中吐出這話的時候沒有看著未婚妻,反倒像是跟桌上的玻璃杯說話。
「甚麼?」未婚妻一愣。「你…是想押後婚禮,遲些才結婚嗎?」
「不。我不想結婚了。」男人抬起頭,正視著她。「我要分手。」
「但…」不知所措的未婚妻,不,前度未婚妻還未能反應過來。
又是一片沉默。
「為甚麼?」分手場景裡最常見的一句對白終於登場。
「我覺得很累。」男人從口袋中拿出一包煙,挑了一根出來。「有時候我想到今後的各種責任,我能感到的就只有厭倦。我想,我不適合長期的穩定感情生活吧。」
前度未婚妻看著男人又是一愣。她和男人一起三年了,但她卻不知道他會抽煙。
「先生,對不起,這裡是不能抽煙的。」侍應生沒有理會沉重的戲碼正在上演,盡責地提醒了男人。
「啊,對不起。」男人說著把煙放回口袋。
兩人之間,又再陷於難堪的沉默。
「你很久之前已經這麼決定了嗎?」是前度未婚妻打破沉默。
男人如實以告:「是想了一段日子,但最近才決定的。」
「對不起。」男人再次說道。這一次卻是跟前度未婚妻說的。
「不要說對不起。」前度未婚妻說道。「我沒有資格怪你。我只是沒想到你一直以來也是這麼不快樂而已。」
她說罷別過臉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在忍著淚水。
半晌後,男人感覺到可以說的話都已經說了,緩緩的道:「我先走了。」
他從錢包裡拿出一張大鈔,放在桌上,然後便起身向餐廳的門口走去。
然而,男人並沒有真正的離開餐廳。他只是在街上繞了一圈,隨手把那包一根也沒有抽過的香煙丟到垃圾桶裡去,然後從餐廳後邊的入口回到餐廳內,悄悄地走到餐廳的閣樓。
有一個女人在閣樓等他。
男人在女人的對面坐下,沉著聲說道:「我跟她說了。」
「我都看到了。」女人說道。
閣樓的每一個坐位都可以清楚地看到樓下的情況,所以她目睹了剛才的全程經過。
男人問道:「她還好吧?」
「你自己看啊。」
男人探頭向下望去,只見到他的前度未婚妻還是坐在原位。低著頭,看來正在抽泣。
男人心想,自己若選擇欺騙她的話,事情又會如何發展?
女人見他只是在望著樓下發呆,問道:「為甚麼你還要在這裡看著她?」
「因為我要等有人來把她接走,我才安心。」男人說罷聳了聳肩。
在他們說話的時候,前未婚妻拿出了手提電話,一邊忍著淚水,一邊發了個短訊。
「對了。你來的時候不是穿著風衣的嗎?怎麼現在不見了?」女人忽然說道。
男人下意識地往自己的身上望去,風衣果然不在他的身上。他往下向自己原本的坐位望去,赫然發現它搭在椅背上。
一定是剛才急著要走,所以才會忘了。分手這檔事,我果然是不在行,男人想著心裡苦笑。
那米白色的風衣並不是甚麼名牌,但卻從男人的大學時代開始就跟隨他南征北討。每次到外地去,他都總會帶上它。因為飽經風霜的關係,風衣袖口和衣領之間都出現了歲月的痕跡。
前度未婚妻曾問過男人,為甚麼總是穿著這破舊的風衣?男人當時笑著回道,穿著這風衣的時候,他才真正的覺得自在。
如今,男人的風衣現在安靜的掛在椅背上,彷彿代替男人去面對他那正在流淚的前度未婚妻。
「不要緊啦。一會等她走了之後再下去拿就好。」女人說道。
男人只是唔了一聲,點了點頭。
閣樓上下的三人都保持著安靜。一直到另一個男人推開餐廳的大門,沒有理會知客的詢問,便直接走到前度未婚妻的跟前。
「就是他?」女人問道。
男人點了點頭。
只見前度未婚妻對那個男人說了幾句話,然後便哭著抱住了他。她這舉動惹來其他餐廳顧客的側目。
但那男人並沒有理會四周的人,只是慢慢的半蹲下來,輕輕抱著她。
女人坐直身子,不再觀看樓下的情況,問道:「你為甚麼這麼肯定她一定是喜歡上他了?」
男人也回過頭來,正視著女人。但他沒有回答她的問題,只是微微苦笑。他想,難道要他從朋友之間的流言蜚語說起,再提到自己察覺到前度未婚妻這幾個月以來的忐忑不安,還要詳細描述前晚他在她家樓下無意中看到她和那個男人揮淚相擁道別的情形嗎?
「即使她真的愛上過他,但她還是要和你結婚啊。這證明了她選擇了你。你不就已經贏了他嗎?」
「不。」男人搖了搖頭。「愛情沒有勝負,只有愛與不愛而已。」
「但是,若你還是這麼著緊她的話,為甚麼不主動去爭取,而選擇放棄?你這算是成全對方嗎?」女人露出沒好氣的表情。
男人失笑道:「我沒有這麼偉大。我選擇分手,不是為了她,是為了我自己。縱然她跟我結婚後真的能夠忘記他,我的心裡始終也會有一根刺。我會擔心她還會和他有聯絡或是交集。我甚至會整天疑神疑鬼,懷疑她和其他男人扯上關係。」
他向樓下望了一眼,續道:「我知道,若事情到了那個地步,我會顯露出自己最卑劣,最為自己所不齒的那一面。我不想這樣。」
女人只是「唔」了一聲,並沒有再爭辯下去。
過了一會之後,樓下的前度未婚妻好像稍為從飲泣中回復過來。男人見到她的另外一個男人體貼地幫助她穿上大衣,看來他們是準備離開了。
男人呼了口氣,站了起來。
「走吧。我要回家了。」他說。
女人奇道:「啊?風衣不要了嗎?」
「不要了。」淡然的回應。
連續兩晚失眠的男人現在只想逼自己好好的睡一覺。
就這樣,兩對男女各自離開餐廳,轉眼間便在街上的人群中消失,只留下那陳舊的風衣安靜地躺在原位。
==
後話:
男人的前度未婚妻,其實是有察覺到對坐上被男人遺忘的米白色風衣。那天的傍晚,她獨自回到餐廳,把風衣帶走。
在回家的公車上,她在風衣的內袋裡找到兩張往北海道札幌的機票,一張是她的,一張是男人的。機票的日期,是他們原定婚期之後的第二天。
在她發覺自己彷彿明白了甚麼之前,淚水已經從眼眶裡慢慢的流出來。
The End.
Tags: 富士山下
Football Manager
March 5, 2008 – 02:23
For those who are wondering what I was up to in the past week or so, I was well, at work, and the rest of my time was spent playing Football Manager.
As the name suggests, one would take on the role of the manager of a football (aka soccer for those of you who use the North American term) club and be in charge of the team’s tactics, training and transfers (i.e., buying and selling players). It is noted for its amount of details (they have volunteers who provide information and stats of thousands of players and clubs around the world), its intensive use of the CPU (this is a game that would truly uses all powers of a quad core processor), and its lack of 3D-graphics (matches are still viewed in the 80’s-style 2D perspective). The last two points aside, it can be as addictive as any first-person shooters, given that you are a football fan, of course.
My history with this game goes way back to my high school days, when the previous incarnation of the game was still named Championship Manager (note that the comtemporary Championship Manager is not made by its original authors/team, as the publishers kept the name with them as the developers and publishers parted ways). Back then, matches were presented in text only (it is kind of like listening to a match on the radio) and processing was horribly slow (at times I have a book in my hand and read while waiting), but I still spent hours after hours on the game. I once led Stoke City to the Premiership title with 70 points (with an edge in goals for over Chelsea), won the Serie A with the likes of Palermo, Napoli, Bologna and Perugia, and took Malaga and Espanyol to La Liga titles and Champions League glory. You see, I like to take on smaller teams and work my way to winning something.
As for my favourite club, Liverpool, I have not played with them very often at all during all these years. The reason being that “managing” Liverpool is a particular frustrating experience, because losses were particularly hard to take because of the additional emotional attachment to the club’s real-world counterparts.
My current save game in Football Manager 2008 is played with Tottenham Hotspurs. Screaming and hollering from me can often be heard whenever the team managed to blow a 2-goal lead (at home, no less), which happens more often that I would have liked. I guess the game can double as a stress reliever. After a week and half (in real time), I have just completed season 3 (in Football Manager time) and took Spurs to a 3rd place finish (Champions League here we come!). However, the club’s finance is poor so I am given very little money to spend on new players (you do not need to buy a house to realize that financing through monthly payments would eventually financially cripple you).
Before I started playing Football Manager again last week, I did not know that I am still very much in love with this game. I guess what attracts me is that the game combines my passion for football with slow-paced gameplay (I don’t think quickly enough to play real-time games). I will probably get tired of my current save game some time next week (me coming on here writing this entry instead of playing is actually the first sign of fatigue). Then, I may abandon the game for a while and hopefully engaging in more meaningful activities (like finishing that short story that I started before I got the game). But surely, I will be back for some more in the future.
Tags: Football Manager
生日感言2008
February 25, 2008 – 03:07又一年,又是生日。
這一年來,因為(終於)告別學生身份的關係,生活無可避免的有所改變。但變化的過程卻出乎意料的順利。我想我得感謝我所遇到的同事和朋友,讓我發現每天上班工作其實也不是這麼辛苦的一回事。(笑)
身邊的朋友有幾個都結婚了,也開始有人問我:甚麼時候會在新年發紅包?我的回應都是:別玩了吧?
想要有一段持久的關係,就要先了解自己,知道自己需要甚麼。在這方面,我還需要努力。
這次沒有生日奢望願望了。
但不知怎的,今天總是想起這首歌:
我很好
詞:阿信(五月天)
曲:陳忠義
編:周恆毅
沙發上睡著 孤單冷醒的破曉
冷的麵條 熱的淚痕 啤酒在苦笑
當時的煎熬 當時的心痛如絞
天 終於亮了 遺憾終於退潮
終於能夠 恨不再瘋 淚不再掉 心不逃
一定會有一個人 一段新的美好
誰讓我擁抱 誰讓我 再一次心跳
就算愛情 讓我再次的跌倒 傷痕也要 是一種驕傲
誰讓我擁抱 誰讓我 瘋狂的心跳
就算明天 整個城市要傾倒 也讓我愛到 最後一秒
丟掉電影票 刪掉信件跟合照
洗了床單 剪了頭髮 清空了煩惱
恨可以很小 小到眼淚能沖掉
我 現在很好 可以重新起跑
終於能夠 恨不再瘋 淚不再掉 心不逃
一定會有一個人 一段新的美好
誰讓我擁抱 誰讓我 再一次心跳
就算愛情 讓我再次的跌倒 傷痕也要 是一種驕傲
誰讓我擁抱 誰讓我 瘋狂的心跳
就算明天 整個城市要傾倒 也讓我愛到 最後一秒
地鐵湧出了人潮 幸福湧出了預兆
我會找回 當初對愛 天真的霸道
誰讓我擁抱 誰讓我 再一次心跳
就算愛情 讓我再次的跌倒 傷痕也要 是一種驕傲
誰讓我擁抱 誰讓我 瘋狂的心跳
就算明天 整個城市要傾倒 也讓我愛到 最後一秒
誰讓我擁抱 誰讓我 瘋狂的心跳
就算明天 整個城市要傾倒 也讓我愛到 最後一秒
Tags: 生日
夜遊因斯布魯克
February 14, 2008 – 23:18今年的二月十四日,下班後選擇在家中的渡過情人節。很安靜,很淡然,這就是我的人生寫照。
在無聊的時候,我就會想,一年前的今天我在做甚麼?一年後的今天我又會在哪?
不用我多費腦力去想,我就想起上一年的這個時候,我是在奧地利出席一個會議(是的,我是個幸運的研究生)。但二月十四日,我做了些甚麼呢?
那天晚上,我跟隨了會議的安排,坐馬車夜遊因斯布魯克。(先說明,這是自費的!)那次夜遊沒有在先前的遊記提及過,就趁現在補上吧!
那是會議結束前的一夜。我和其他參加會議的學生或教授們在會議場地門前集合,分批的上了馬車。我記得,跟我同一輛馬車的,包括有一位在巴西任教的日裔教授,一位荷蘭的教授,還有拍照時把左右的人摟在一起,很肉緊的中國大陸研究生。
因為蓋著厚厚的毛氈,還有出發前喝了一小杯琴酒,所以並不覺得冷。我們的馬車隊,就在因斯布魯克的街上緩緩前進。駕車的先生充當導遊,介紹沿途經過的名勝古蹟。當中很多我都在白天遊覽舊城區的時候看過了。但晚上的因斯布魯克格外寧靜,但卻不會有不寒而慄的感覺。
「看。」車上忽然有人說道。「這裡的人都把自己的衛星導航器留在車上。這裡的治安真好。」
當然了,天氣這麼冷,又哪會有人在街上幹這沒把握的勾當?
就在我看在四周的街景發呆的時候,我忽然想起:今天是情人節。然後轉念想,用這個方式來過情人節,總算不失特別。只可惜不能每年也在歐洲過而已。
馬車遊沒有預期的長,或許是快樂的時間,總是過得特別短暫吧(對不起,小學作遊記而遺留的職業病),一行人在一個小時後便到達終站,一家(號稱)傳統的蒂羅爾餐廳。
上一年的歐洲之旅,讓我再一次看到世界之大,也看到原來只要能夠適應,到哪裡都能夠生活,不用局限於任何一處地方。
在未來的情人節,我也許(只是也許!)不需要有美相伴,但我絕對想在更多不同的地方,再看,再遊歷。
Tags: Innsbruck
今天收到
